参保企业以本企业参保人数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6%;参保企业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月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按10个档次自主选择,分别为保留档和一至九档,缴费基数分别为2880、3150、3680、4200、4730、5250、7880、10500、13130、15750,缴费比例为2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