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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
  • 发布时间:2023-03-29 09:30
  • 信息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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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9〕42号)精神,按照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原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

关于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

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时,根据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金额分段计算确定。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以上但不超过25年(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2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发放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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