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在本市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个人和单位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对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设置过渡期,2025年底之前退休的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设置为25年。自2026年起,男职工每年增加累计缴费年限1年,直至2030年,累计缴费年限达到30年后不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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