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 发布时间:2022-11-0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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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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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我省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

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

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

请各地对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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