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今年我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提升为省级统筹,按照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五统一”要求,将实行全省范围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全省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中涉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我市的工伤职工可直接享受到市级月平工资与省月平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调整范围涉及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丧葬抚恤费、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仅工伤职工护理费一项,我市工伤职工就比去年同期每人每月平均增加500元,这一费用市社保局已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市社保局积极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参保力度,积极努力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截至6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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