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5日
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方案
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创优发展政策,力促各类市场主体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活力、提升竞争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8%、达到235251户以上,全市市场主体净增17426户以上,企业类总量增长10%、净增3260户以上。其中:曾都区的分别为83953户、6219户、1019户;广水市的分别为68894户、5103户、721户;随县的分别为55711户、4127户、586户;随州高新区的分别为15968户、1183户、28户;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分别为940户、70户、1户;市本级的分别为9785户、724户、905户。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促增量
1.提高市场准入开放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向外资、民间资本开放。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其他审查环节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巩固扩大企业开办“210”标准改革成果,优化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企业开办窗口建设,配齐配强窗口队伍力量;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环节入手,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从“多跑腿”向“一次办”“零见面”转变,“计日办”向“当场办”转变,“一证一次办”向“一事一次办”转变,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减少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重复检查,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4.加大招引力度。造浓氛围,树立导向,开展全员招商活动。夯实招商项目基础,突出主导产业、新型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围绕总部型、成长型、品牌型、终端型、创新型五个类型企业招商引资,落实奖补政策,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通过招商引资吸引项目落户,促进市场主体增长。(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忧,扩总量
5.全面落实惠企政策。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等精神,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市在财政、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各类惠企政策对小作坊、小餐饮、小超市、小摊贩的覆盖面,提升政策知晓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6.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推进“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积极营造市场监管良好执法环境。对因失误等偶然、轻微行为导致的失信问题,允许信用修复,帮助其重塑信用;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凡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大力引导企业利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等方式实现融资,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质量
8.开展“个转企”行动。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的,在符合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字号(商号);已取得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内的原许可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自转为企业之日起,给予企业3年期的优惠扶持过渡期。过渡期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缴纳的增值税按照原缴税率不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9.开展“股转上”行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改制后在新三板、四板成功挂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列入省“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计划,对符合条件成功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10.拓展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支持村民委员会创业创新,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证书》,依法申请办理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投资兴办公司。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兴办家庭农牧场,在土地流转、产业支持方面给予倾斜,增强群众创业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11.破除垄断行为。全面落实竞争政策审查制度,重点整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交易、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业和滥收费用、随意定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加大商业综合体内市场主体规范力度,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等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发展措施,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路径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手段,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重大意义,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扶助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社会了解熟悉和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宣传市场主体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
(三)加强部门协作。市场主体发展是全局性、系统性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打出组合拳,才能事半功倍。发改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项目力度,力争有更多的投资项目落户随州;经信部门要提高经济运行调度能力,提升经济发展韧性;招商部门要加大招商引企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其他经济发展部门要紧盯消费复苏、振兴,采取创新手段,多措并举确保消费稳定增长,提升市场活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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