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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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12日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
  一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结构更趋合理,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岗位稳定性明显增强,统筹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累计0.5万人,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培训7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扶持创业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以养老、医疗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7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4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稳定在98%以上。
  三是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规模不断扩大。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1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8万人。
  四是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充分尊重企业工资市场决定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企业劳动者工资收入总量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基本形成。
  五是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立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相衔接的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具有特色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更加完善。
  六是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健全,“五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网格化管理效能显现,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到“十三五”期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9%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网络化、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100%。
  七是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围绕“以人为本”的宗旨,大力推进城乡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协调、监察执法、人事人才等业务和公共服务对象的全覆盖、服务功能的全覆盖、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构筑城乡一体化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镇、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基本形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以金保工程为支撑,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一卡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普及率达90%以上。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人社事业发展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围绕“就业创业的高地、全民社保的福地、人才创新发展的领地、和谐劳动关系的佳地”目标,实施五项工程。
  (一)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实施就业创业富民工程
  1.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制度,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围绕专用汽车、食品工业等随州龙头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税收政策。实行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
  2.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采用“政府促进、民营资本投入、市场化运作”创业孵化基地创建模式,建设面向各类创业创新群体的众创空间,重点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回归创业基地、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等众创空间建设,在开发区、高新区广泛设立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各地建设孵化基地,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力争每年每个县(市、区)创建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1个以上,三年内全市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鼓励企业建立创业基金和创业平台,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强化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全面启动市农村商业银行、市财政局共同创立的“全民创业贷”。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在随州高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集中建设好近20万平方米的“互联网+创客空间”,搞好水、电、网络、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鼓励农村劳动者创业。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项目化推进各类群体创业。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以及民间技能传承创业、农家乐创业、妇女“巾帼创业”等项目。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三年左右的创建活动,争创全省创业型城市,并向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冲刺。
  3.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首位,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在随就业创业。县市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制要求内急需或紧缺人才,应定期或不定期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政府购买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镇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
  4.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项目全覆盖,加快推进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按照省统一规划,建立就业信息资源库,推行“湖北公共招聘网”和“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紧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进程,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创新就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培训鉴定进企业、进校园、进园区活动,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培训项目。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优化失业登记和统计监测。促进就业公平。
  (二)健全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社保惠民工程
  1.深化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养老保险: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积极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继续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积极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医疗保险: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打破城乡居民身份差别,整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剔除重复参保、重复补贴,规范统一管理措施。继续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探索省外就医即时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监管,全面推进医疗服务网上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
  失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作用。加强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及其他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提高基金使用社会效益。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
  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建立工伤保险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家庭服务企业、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职业农民)参保的政策。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建立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相关政策。适时降低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规范工伤保险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推动工伤保险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进程。
  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合理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政策,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适时降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加强经办机构及医疗服务机构管理,提高生育保险服务质量。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实现社保全覆盖的目标。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依法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稽核从业人数和缴费基数,防止漏保漏缴,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加大对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力度,规范参保缴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介手段宣传社会保障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依法参保缴费意识。
  3.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平衡社会保险待遇和增长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险待遇差距。建立更加灵活的转移接续机制,彻底消除制约劳动者转移就业和迁往异地在享受待遇上的制度性障碍。合理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过快增长,逐步降低住院病人、重症病人、医疗费较高人员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和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4.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一是政府优化财政支出机制,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加大对经办机构的经费支持和人员配置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经办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二是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制定科学的权限管理体制,抓好经办标准化建设的落实,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在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和覆盖多级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打造全市统一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五险合一”信息服务网络升级版,将网络前端延伸到社区(行政村)。积极探索“网上社保”的经办服务模式,推进“金保工程”向下延伸,为对保障对象实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提供全程信息化支持。四是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拓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和范围,在社保结算和支付、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搭载其他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应用,逐步实现与持卡人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五是健全风险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保内控管理力度,健全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保稽核工作力度,切实加大对逃避参保缴费行为及欺诈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检查惩处力度。不断完善基金运行的风险预警制度,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量的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钱养事”方式招聘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以弥补经办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参与到经办服务,提升经办管理社会化服务水平。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社会保险稽核监察联动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确保基金安全。
  (三)创新聚才用才成才的体制机制,实施人才培育工程
  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制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政策,探索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引导用人主体特别是企业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以随州技师学院为主体,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十三五”期间年培养技能人才5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00人。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分类评审的科学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流动和配置机制,推进人才柔性流动。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各类人才用自己的技术、知识等要素参与分配。着力推进专用汽车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孵化器等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化。不断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内涵,积极开展与武汉高校的技术合作与转移互动,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训工作。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加大专利申请帮扶和资助力度,积极宣传专利质押融资政策,帮助企业搭建专利质押融资平台。
  (四)创新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收入保障安民工程
  1.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健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健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工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分析评估。全面落实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规范的高管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工资市场决定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重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建立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大力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3.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快仲裁院建设。改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有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全面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
  (五)构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机制,实施服务圈便民工程
  乡镇、街道普遍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社区、行政村普遍设立服务站(窗口)或聘请协理员。通过事业编制、公益性岗位、以钱养事、“三支一扶”等途径,充实工作人员力量。通过财政预算、费随事转、以奖代补、绩效兑现等渠道,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逐步统一名称标识、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信息化管理,为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就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快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发行社会保障卡。打造12333电话咨询服务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推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把规划确定的就业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主要指标作为优先发展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年度考核计划,健全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公共投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继续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完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分担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就业资金的投入,保障就业工作经费需要。加强政策研究,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系统内控建设,全面梳理系统行政事权,完善权力内控长效机制,确保行政事权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大力提升作风效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合理选配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加强舆情社情和民意分析,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积极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不断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监测分析。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实行动态统计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情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和数据会审制度,建立完善统计数据库,实现从统计报表取数向从数据生产库取数的转变,实现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附件: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一、促进就业项目
  (一)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项目。扶持2-3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与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项目。依托现有各类园区,扶持3-5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引导社会投资,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
  二、社会保险项目
  (一)按中央、省标准化要求新建随州市市本级社保服务大厅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标准体系》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险标准,新建市本级社保服务大厅5000平方米,配置相关设备。
  (二)随州市工伤康复中心项目。征地50亩,新建一个50000平方米,可容纳800患者医疗、康复、生活起居的工伤康复中心,配备相关设备建设多点布局的工伤康复中心,争取纳入国家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
  (三)随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项目。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发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入户调查。
  (四)随州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项目。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丰富退休人员活动,征地200亩,新建集医疗养老于一体,同时能容纳5000退休人员的活动中心,配备各种活动场地、器材设施,为各社区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发挥示范作用。
  (五)社保智能稽核监控系统项目。建立一套覆盖城乡社保体系的智能监控系统,有效的防范社保欺诈行为。
  三、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建立紧缺工种动态发布制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企业用工需求等因素,及时调整发布紧缺工种目录。依托随州技师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企业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施教机构,开展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每年为随州企业培训紧缺高技能人才500人以上。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随州技师学院、随州汽车研究院、大型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力争建成2-3个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金蓝领”开发工程。依托科技和技能含量高的规模以上企业和省、市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以及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等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其中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5个。
  (四)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行“人才+项目+岗位”模式,资助优秀青年博士到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实施博士后国际化支持计划,引进优秀海外博士和留学博士。
  (五)技能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每年开发1-2个专业的技能人才培养一体化课程方案,扶持建设2个品牌专业、3-4门精品课程、2种培训教材;每年培训20名以上技工院校骨干教师。
  四、人事管理项目
  (一)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及配套设施。新建100个标准化考室,可同时容纳3000人参加考试。
  (二)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设施。构建实训基地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培养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项目
  (一)全面贯彻实施仲裁院标准化建设。
  (二)全面落实规范仲裁庭建设。
  (三)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切实改善信息化设施和条件,提升仲裁信息化水平。实现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共享,具备咨询、信息交流、工作研究、办案进程管理和查询、办案监督等功能。满足仲裁工作和社会的广泛需要。
  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一)随州市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搭建我市民生领域的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便民服务信息网络,统筹覆盖其他民生保障工作,实现数据共享,进行精准保障。全面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就业服务、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逐步构建大数据应用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健全监督监管支撑体系;建成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
  (二)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改善市、县(区)就业和人力资源、社保经办服务条件。
  (三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国家和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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