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从我市2021年中考招生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相较去年,在总体“大稳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小调整”,具体体现为“一增加、一变化、一重申”。
今年中考招生政策整体维持稳定,中考成绩呈现方式不变,“名额分配”招生比例、招生程序、招生政策不变,填报志愿系统和要求不变,录取批次设置不变,学籍注册条件要求不变。
局部“小调整”在于“三个一”,即“一增加”,今年中考报名人数20562人,比2020年增加了1969人,增加比例为10%;“一变化”,明确最低分并列录取规则。落实省教育厅“严禁超计划招生”要求,从今年开始,各批次根据考生分数、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一重申”,明确户籍在我市、在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随州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随州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经市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