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
一是学生家长有需求。我省现有小学生320多万人,其中城镇小学生230多万人,占全省小学生总数的72%以上,据武汉市调查,该市80%以上的小学生家长是双职工,这些家庭都面临孩子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二是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均提出了解决小学生课后照管问题的提案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责成有关部门作为重大民生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经过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16〕13号)。我们希望该文件的实施,能够缓解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解决广大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如何组织实施?
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托管服务具体办法是:家长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聘请托管服务人员;需要托管的学生由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家长委员会审核并双方签订协议后,组织课后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在托管工作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各学校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建家长委员会,具体做法是: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
文件还规定,除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外,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鼓励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
三、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期间做什么?
小学生在校托管期间只能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
四、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费用如何分担?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的范畴。文件规定: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费用采取成本分担的办法,费用包含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聘请托管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少量工作运行开支,该项费用由家长委员会进行成本核算,由学生家长分担;
第二部分是场地及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该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家长委员会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接受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监督。鼓励县市区政府和爱心组织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提供经费支持。
五、是否所有小学都必须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
不是。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学校之间不应搞一刀切,主要根据家长的需求确定,在学校内也不能强制学生参加托管,应充分遵循家长意愿,并签订托管协议。
六、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如何监管?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对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进行审核,主要是托管的活动安排、托管人员的聘用、托管成本核算、安全保障措施等,学校平时要对托管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县级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家长委员会要定期公开托管经费收支情况,接收家长监督。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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