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1024号),依照《母婴保健法》要求,确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承担曾都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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