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有效传输率稳定达标,6月6日至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随县、广水、曾都区和高新区共11家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不达标排污单位开展现场帮扶,“查”问题原因、“提”整改措施、“教”平台操作,帮助企业切实解决问题。
据悉,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是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产生、采集及传输的实时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直接反映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污染监管工作中的“千里眼”和“顺风耳”。2023年实施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要求排污单位自行标记因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护、调试等特定运行状况或者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启停机、故障等非正常运行工况,标记视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排污单位不会标记、错误标记、乱标记问题突出,造成在线数据有效传输率达不到国家考核的95%标准。
为系统解决企业困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在线第三方专家,对问题单位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现场查看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并同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交流,一是传达国家及省厅对有效传输率的考核要求,深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对照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指导建议,并将问题和建议现场交办排污单位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由属地指导督促排污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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