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 发布时间:2024-05-1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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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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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上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动员会在昆明召开。至此,第三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深刻阐述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丰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4次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赴沿江省(市)考察调研,明确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特别是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求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掌舵定向、引领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省(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省(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三磷”污染等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
被督察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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