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 3 批 2024 年 5 月 20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3HB202405100050 | 随州市随县新城镇白云村、尚家湾村建设有大量的大理石加工厂,对水源污染特别严重,当地老百姓有水源但不敢使用,患癌症的人特别多。 | 随州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新城镇白云村、尚家湾村建设有大量的大理石加工厂,对水源污染特别严重,当地老百姓有水源但不敢使用,患癌症的人特别多。”事项,经调查,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白云村、太白村(原尚家湾村已合并至太白村)现建有随州市鑫邦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福石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县万和新福鑫石业有限公司、随县万和镇鑫旺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伟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富达石业有限公司、随县新城鑫宏旺石材工艺厂、随县鑫辉石材加工厂8家石材加工企业。 上述8家石材加工企业因开采许可证到期,于2021年12月停产至今,厂区内无生产痕迹;且均配套建设有干湿分离设备、硬化废水循环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沿河实地排查,也未发现外排迹象。现场对三夹河河道、太白村村委会水井、白云村村委会水井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据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11号监测报告反映,三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Ⅲ类标准;调阅太白顶饮用水源地宗庄水库2023、2024年度水质检测数据,其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Ⅲ类标准。随县卫生健康局对太白顶风景区白云村、太白村常住人口3520名村民(不含外来务工人员)既往病史进行排查,该村肿瘤患病率远低于全国肿瘤患病率。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督促随州市鑫邦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福石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县万和新福鑫石业有限公司、随县万和镇鑫旺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伟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富达石业有限公司、随县新城鑫宏旺石材工艺厂、随县鑫辉石材加工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恢复生产后落实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随州市鑫邦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福石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县万和新福鑫石业有限公司、随县万和镇鑫旺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伟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鑫富达石业有限公司、随县新城鑫宏旺石材工艺厂、随县鑫辉石材加工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恢复生产后落实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HB202405100042 | 1、在随州市南郊槽园大桥下面有一个齐鸣五金有限公司,为铸造企业,每天夜间生产,排放的气味非常刺鼻,该公司马路对面就是居民区,影响附近居民健康。2、投诉人多次跟市长热线反映过,回复说快要搬迁了,但是一直没有搬迁。还有回复说该公司废气检测达标,但是检测都是在白天做的,该公司白天并不生产。 | 随州市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1)信访人反映的齐鸣五金异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2024年5月12日凌晨企业启动铸造熔炼生产后,曾都区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南郊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专班现场核查,公司周边环境没有发现异常异味情况,公司铸造生产线4个熔炉3个启用,1个处于停产状态,受电价梯次调整,正常生产时间为晚上12点至早上6点,铸造熔炼过程中中频熔炉吸尘罩、布袋除尘器、“异味净化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2018年紧临企业新建一处高档住宅小区,由于距离太近,企业在大气低压状态下生产时有一定刺鼻气味,不易扩散,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形成环境敏感点。公司近年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自行监测要求组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但由于与周边居民小区仅一墙之隔,企业生产过程排放的粉尘和废气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信访人反映“多次跟市长热线反映过,回复说快要搬迁了,但是一直没有搬迁。还有回复说该公司废气检测达标,但是检测都是在白天做的,该公司白天并不生产。”。经调查核实,为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曾都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7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尽快启动湖北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工作的请示》,并成立搬迁工作专班,随后完成了资产评估,土地规划选址,勘测、招投标等,今年5月上旬新厂已经动工建设。该公司生产状况为铸造工序夜间进行,机械加工类白天进行。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内容分别有白天和夜间监测事项,信访人反映的“检测都是在白天做的,该公司白天并不生产”,情况不属实。 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加强环境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方式,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积极报告企业搬迁动态情况,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 一是加强环境管理。2024年5月12日,曾都区工作专班现场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操作设备,在搬迁前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和减少无组织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定期更换清理了混砂设备破损除尘布袋,确保除尘效果,专班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方式,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组织环境监测。2024年5月13日,曾都区工作专班再次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夜间排放污染物组织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依法调查处理。 三是做好群众解释工作。2024年5月14日,曾都区副区长罗俊涛现场调研该公司老厂搬迁和新厂建设情况,与周边群众进行交流,要求南郊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告知企业搬迁动态情况,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四是加快搬迁进度。曾都区搬迁工作专班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搬迁相关问题,督促企业尽快搬迁,切实改善信访人所在居民小区周边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HB202405100003 | 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沙河村6组张家湾地下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影响当地居民日常使用,致使近年患病居民增多,怀疑是来自于农药渗透和化工污染、地下水有强烈异味,曾经向市长热线反映过多次但没得到具体的回复。 | 随州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信访人反映张家湾地下水受污染事项,2024年5月11日下午,曾都区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村地势平坦,以种植土豆和其他农村物为主,建村以来村中无工业生产企业和规模畜禽养殖场,信访人反映的张家湾不属于沙河村6组,和6组分属该村两个不同的自然湾,其中:沙河村6组为下肖家湾,位于新316国道西侧,居住60户176人;沙河村8组、9组为张家湾,位于新316国道东侧,居住142户407人。现场对2个自然湾4户居民饮水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对水管出水和井水进行提取观测,其中3户水质均清澈无异味,另1户水管出水混浊变黄,井水却清澈,进一步调查为该村民蓄水罐长期没有清理产生积淤,导致水管出水变黄。5月13日,工作专班再次随机对沙河村六组、村委会路口、张家湾共5户村民生活用水状况进行了走访,上述农户均水质清澈、无杂质无异味,对其中2户两户生活用水进行采样送检。通过随州市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中心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标准对水样六项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合格。 信访人反映“曾经向市长热线反映过多次但没得到具体的回复。”经调查,2024年5月6日,有信访人用外地电话号码向市长热线反映沙河村水质问题,并要求开通自来水,与本次反映内容类似。淅河镇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多次拨打该号码一直无人接听。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积极向村民和信访人沟通反馈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加快饮水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速度,推动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不断提升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 | 一是做好信访人解释工作。积极向村民和信访人沟通反馈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加快饮水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速度,推动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不断提升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HB202405100001 | 随州市广水市长岭镇万安村平安采石场由于未严格落实开采规定,环评报告造假,违法越界开采,停采后矿山修复治理问题凸显:1.主体拆除不彻底;2.边坡治理未落实,山体滑坡隐患问题突出;3.项目办公楼未拆除;4.排水沟建设未落实水土流失问题突出;5.村民多次向广水市环保局和自然资源局申诉,问题得不到解决。6、广水市环保局和自然资源局作为矿山治理主管单位主导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资规、 林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矿山问题失察失管,监管不到位,导致矿山违规违法行为不断发生,恢复治理缓慢,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投诉人主要诉求:1.边坡、排水沟落实治理,开采全域树、湿、藤、草绿化到位,存活养护到位,缓解水土流失。2.现场大型水泥平台清理拆除, 不应在此地重新规划(设置)采矿区。3.拆除违法建设的办公厂房,解除相关村企合同,迁出违法企业。 | 随州市 | 生态 | 1.反映的“未严格落实开采规定违法越界开采”事项,经核实属实,该公司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存在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2018年11月4日至今,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2.反映的“环评报告造假”事项不属实,2017年4月17日,该公司《广水市顺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筑用辉绿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随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组织专家审查、公开公示后按照程序审批(随环建审[2017]36号),审批程序合法合规。3.反映的“主体拆除不彻底”事项,经核实属实,该公司于2018年11月停产后,已陆续对主要机械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余留有配电室、料仓。该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非常坚固且与山体相连接,拆除该建筑必须使用爆破手段,还容易造成山体破坏和矿山生态破坏。该建筑物主体坚固且远离居民区无地质环境安全隐患,故暂未拆除。4.反映的“边坡治理未落实,山体滑坡隐患问题突出”事项属实,前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时该矿坑区周边架设了安全网和警示牌,开采区两侧边坡修建了排水沟,采坑区边坡台阶及操作平台已覆土撒播爬山虎等藤蔓植物。但是存在安全警示网和警示牌被附近村民偷盗(安装2次均被偷盗)、排水沟部分被水毁、及淤泥堵塞现象。5.反映的“项目办公楼未拆除”事项属实,该项目办公区有办公楼一栋,经调阅相关资料,该项目办公区于2009年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为合法建筑,故不能拆除。6.反映的“排水沟建设未落实水土流失问题突出”事项属实,该矿山开采区截水沟和排水沟均按水土保持方案修建完成,撒播狗牙根草籽成活率完好。但由于厂区停产较久无人看管,以及今年春季强降水,导致山坡上一处排水沟被冲毁约3米长以及部分淤泥堵塞。7.反映的“村民多次向广水市环保局和自然资源局申诉“事项属实,2020年4月26日、2024年4月9日,信访人通过智慧信访平台反映广水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主体拆除不彻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滞后等问题,已由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办理要求,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对信访人进行了反馈。8.反映的“广水市环保局和自然资源局作为矿山治理主管单位主导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资规、 林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矿山问题失察失管,监管不到位,导致矿山违规违法行为不断发生,恢复治理缓慢,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属实,在该公司采矿权有效期内,依照矿山开采利用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市林业局等部门对该公司日常开采和生产情况依法进行监管,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该公司的日常开采、安全生产、生态修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了该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在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停产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该公司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并对该公司下达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督办通知书,督促该公司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前期该公司投入修复资金及各类机械设备车辆用于修复,拆除了全部的机械设备,并对矿山的排土场进行渣土清理,堆土场覆土平整,工业场地边坡植草复绿撒播草籽约15亩,底部修建挡土墙及排水沟等。 | 属实 | 加强对该公司矿山恢复治理情况的全方位监督,督促原采矿人于12月底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修复任务;加大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采取镇村+职能部门联动的模式强化矿山生态修复后的巡查和管护工作,防止因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矿山生态修复成果“不长久”的问题。 | 1.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还清旧账、不欠新账”。 2.督促该公司及时修复被冲毁的截水沟、挡土墙,并对平台进行覆土种植爬藤植物和播撒草籽,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到位,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及时安装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杜绝偷盗行为。 3.尽快完成采矿权设置,确保生态修复有序推进。目前该矿区已被纳入了《广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广水市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规划区(广水市宋家冲-椅子坡-毛家山矿区建筑用辉绿岩集中开采区,编号JC02)。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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