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13 16:30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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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我市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好2021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力度”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学生饮用奶计划”是国家在中小学校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旨在改善学生膳食结构,促进青少年发育成长,对改善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不断增强推进中小学生营养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启动实施学生饮用奶“三年提升计划”,扩大各级各类学校覆盖面,特别是高中、幼儿园推广力度,确保实现《湖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30年,中小学生奶及奶制品摄入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推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多食用奶及奶制品的重要性,要大力宣传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提高社会知晓率。中小学校要围绕饮食营养、食品安全等主题内容,以举办学生饮用奶知识培训、邀请健康专家开展营养健康专题讲座、利用家长开放日组织营养健康科普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饮奶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每日饮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赠学生饮用奶。

三、严格把关,确保安全。为确保我市推广的学生饮用奶符合“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基本要求,推广的学生饮用奶产品应当为包装上印制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或者明确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学校应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学生饮用奶供应企业情况,教育部门应将企业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供奶企业要和学校签订配送安全协议,严格产品质量管理,落实配送卫生消毒措施,保证学生饮用奶质量和安全。学校应当查验学生饮用奶供应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为确保安全,让学生家长更容易接受和认可,在坚持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实行市场机制运作的前提下,依法支持行业龙头、国家一线品牌骨干企业为我市中小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

四、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监管,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作为提高学生体质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质量的监督检查;卫健部门要做好对学生饮奶后的营养与健康跟踪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工作措施,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严格纪律要求,严把进校关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操作、工作不力和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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