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08 10:57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打印

各市、州、县林长制办公室:

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省林长制办公室制定了《湖北省 2022 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湖北省林长制2022 年工作要点2022 年是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推动林长制全面落地、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制度效能,提升治理能力。

一、健全完善林长制体系

1.建立健全林长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按照应建尽建、全域覆盖原则,建立健全各级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督查考核等制度;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定位、责任区域,推动各级林长职责有效衔接,形成责任闭环,构建覆盖到边的责任体系。

2.探索“林长+”多种组织形式。积极试点推广“林长+检察长”“林长+示范基地”“林长+项目”“林长+护林员”等做法,探索建立“森林警长、森林物业、民间林长”等党政管理、社会委托新制度,打造一批先行先试的示范区。

3.夯实林长制基层基础。加强各级林长办能力建设,明确具体实施的职能部门,调整充实人员,强化工作保障,有效发挥牵头抓总、参谋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调度职能。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提升林长制在基层落地落实能力。

4.加强林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发建设省级智慧林长制管理平台,鼓励有条件地方先行建设智慧林长制管理平台,加快基层林业数字化改革步伐;加强智慧林长制平台与其他林业信息平台对接,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二、细化实化林长工作机制

5.实施林长目标责任制。各级林长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行—3—林长制的意见》、我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各地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制定年度目标责任清单、履职巡林清单、解决问题清单,建立落实台账,做到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落实有成效。

6.实化林长巡林、林长推进会等履职方式。林长巡林、林长推进会实行清单式管理,紧紧围绕林业生产和解决突出问题,年初制定工作计划,一次巡林明确一个主题,一次林长推进会集中解决 1-2 个重难点问题,坚决克服走过场、搞形式、大呼隆现象。

7.发挥林长制联系部门作用。健全林长制联系单位与包保地区信息沟通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确立巡林主题,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8.加强林长制工作培训和学习。适时召开林长制工作培训会,交流先进地区典型经验,规范林长制运行机制,提升林长制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组织赴省内外先进地区调研学习,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各地创先争优。

三、着力推动林业事业突破性发展

9.采取重大措施推动林业发展。围绕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林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谋划启动一批重大工程,部署实施一批重大行动,着力在国土绿化、森林经营、资源管护、“两山”理论实践等方面打造一批创新性的特色和亮点,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10.着力破解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和林长巡林、林长制推进会机制优势,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和办法,解决森林质量不高、涉林案件局部多发、林业灾害风险严重和林业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

四、开展林长制督导考核和激励问责

11.开展林长制督导考核。制定出台林长制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与省委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12.开展林长制激励问责。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林长制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实行正向激励,在安排中央和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予以奖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方,灵活运用警示提醒、个别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13.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林长制宣传,营造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各部门合力推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开辟《林长访谈》《五级林长在行动》等系列专题节目,打造我省林长制宣传精品。

14.树立正面典型。组织总结一批市县林长制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在全省广泛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优秀基层林长、林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宣传,树立一批林长制工作先进典型。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