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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积极推进评标专家“一标一评”项目考评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8-12 10:52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 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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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发随州市关于开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州区域库评标专家项目考评的通知》以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积极推进本区域评标专家“一标一评”项目考评工作。

项目考评由项目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三方共同开展,主要考评评标过程中专家的出勤、纪律、能力和履职等情况,考评范围为自启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州区域库以来,对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考评,考评通过“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在线填报。其中,项目监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不良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应抄送专家管理部门,由专家管理部门进行考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一标一评”,应当在项目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评。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至中标结果确定前完成考评。

截至目前,共对400余个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考评,倒逼评标委员会认真履职尽责,织密评标专家“监管网”,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执业行为,提高评标专家履职能力,确保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下一步,市发改委继续做好《通知》印发后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文件、网上公示、短信提醒、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宣传《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各考评主体及评标专家的知晓度和重视度。二是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对一个考评年度内记录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行政约谈、暂停抽取、取消评标资格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发改委将定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评标专家项目考评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利用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对专家项目考评情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对考评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考评工作开展不规范、进度缓慢的单位将进行督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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