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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4-08-27 11:29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 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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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整顿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发改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征集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6月开始到2024年12月结束。

二、专项治理范围

2024年以来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招标人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二)投标人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精准打击围标串标和策划、组织、实施围标串标的“标贩子”;

(三)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四)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程序的规范性和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和操纵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等问题;

党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和搞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腐败行为。

四、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机构: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0722-3596711;电子邮箱:10398636@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市发改委将根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和项目属地分别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二)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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