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关于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 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12月10日10时)
  • 发布时间:2023-12-1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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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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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关于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

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12月10日10时)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3日(第二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10日,已办结4件,其中,查处属实的5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3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随县

洪山镇界山冲六组村委会把山地的白杨树全部割光,以前有两千多棵,原来的山林经过村民自己改造,挖了后自己栽的树,像退耕还林一样改造的,后被村委会毁坏了,要毁掉种旱地,但是变不了农田,因为山里没有水电,原来的树被毁了,变成荒山人都钻不进去,绿地变荒山。现在大约有四十亩正在被锯,有的树已经毁了,举报人不让锯,村委会说让执法组来锯,但举报人要看执法组的法律证件,这荒山是举报人买断的,合同明年才到期。举报人认为村委会无法律意识破坏山林。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山地位于随县洪山镇界山冲村六组,位于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图斑(年度变更监测编号为P1BH11777)范围,图斑面积为11.19亩,是村集体撂荒的一般耕地,不属于山场,且无林权证。

一是加大对国家耕地流出整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耕地整改的认识。

二是加紧落实耕地流出整改,按要求完成整改,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随县人民政府


2

随县

随县安居镇张畈村某施工方存在破坏农田采砂问题。从上周六开始,张畈村一组靠近河道大概有几亩地面积的农田被扒,里面砂子被挖走了,将近22辆三轮车,一天拉九趟,只在周六、周日挖,挖的砂被用于张畈村其他组的修渠道项目工程,村里领导有看到但没怎么管。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信访人反映的农田位于随县安居镇张畈村一组,紧邻溠水河,由该村一组村民龚树清承包经营,不属于河道管理范。                              

2.2023年12月4日,随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安居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专班开展实地核查。经查:该田块紧邻河道,河道涨水时将泥砂冲至该田块,导致泥砂淤积,无法耕种,村民龚树清强烈要求村委会修复耕种。随县安居镇张畈村村委会考虑到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经过“四议”和村民代表商议一致同意,将张畈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产生的淤泥与村民龚树清的农田进行土壤置换。                                           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土调查云数据库比对,开挖面积约1.33亩(其中水田面积约0.99亩、河流水面面积约0.34亩),施工挖出的砂用于本村修路,没有外运销售行为。

一是回填淤泥后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加强对辖区内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随县人民政府


3

随县

封江水库因在打造随县饮用水资源,属于保护区。现在各家宾馆、餐饮、住宿等都停止营业了,但有一家姓蒋的私人开的农家乐山庄、宾馆位于水边,以前建房子的时候政府将其房子扒了,后面又托关系将房子建起来,目前还在营业中,仍然往水库里排放污水造成污染。有一部分老百姓已经在反应“为什么公家的宾馆都停业了他的还在运营,水库的水质量是保障封江附近居民用水的”。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信访人反映的姓蒋的私人开的农家乐山庄、宾馆实为随县厉山镇林苑山庄,位于随县厉山镇明华村二组,经营者:蒋小松,于2013年新建,2014年建成,2017年从事餐饮经营,该山庄位于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2.随县厉山镇林苑山庄将经营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主体建筑北侧的砖混结构化粪池内,定期由随县厉山镇村民用吸污车将化粪池内废水运至随县厉山镇沙城村果园进行消纳利用,未外排。联合调查专班对周边进行排查也未发现有入库排污口存在。

一是要求该山庄暂时停业。

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巡查,确保厉山镇林苑山庄污水不排入库区,不对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随县人民政府


4

随县

1.随县唐县镇肖畈村村书记肖志勇在黑屋湾水库采砂,采砂船两艘,在每周六、日晚上挖,挖完船一般停在八里桥处;2.随县桃园村彭贵喜、叶志远、李明发、叶氏兄弟占用黑屋湾水库养鱼,其中叶氏兄弟不仅占用水库养鱼,还占用水库周边国家良田;3.黑屋湾水库大河口还有坝没有挖开,一千多亩面积被围,存在占用水库养鱼问题,以前有政策要求,法院都下发了传票要拆,村里其他村民的都挖了,但现在却还围了这么多面积的没有挖。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随县唐县镇肖畈村村书记肖志勇采砂点位于位于随县唐县镇溠水河肖畈村段。该河段于2016年实施湖北省大中型水库黑屋湾水库清淤项目,实施主体为黑屋湾水库运维中心(原黑屋湾水库管理处)。2019年9月5日已办理清淤项目工程停止手续,一并停止所有采砂相关活动。                                   

 2.2023年12月3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桃园村进行现场调查。彭贵喜养鱼池在进行库汊清理时,当时库水位较低,与该养鱼池坝堤脚水位相差很大。经走访当地居民,了解该养鱼池历史上为小型堰塘,位于黑屋湾水库库区洪水线内,该区域土地类型为坑塘水面,不存在占用农田行为。                         

3.叶志远(实为叶志员)小型堰塘位于黑屋湾水库正常蓄水位处,主要用于周边农业灌溉。李明发小型堰塘位于黑屋湾水库洪水线以外,在原有老堰塘基础上加固改建而成,养鱼实行人放天养。叶志员、李明发小型堰塘不存在占用黑屋湾水库养鱼。

4.叶礼兵、叶礼军3个堰塘,均在黑屋湾水库设计洪水位范围以外,均是在原有的堰塘基础上重新改建、部分加高堤坝而成,主要用于养鱼和日常用水。通过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国土系统核查,确认此堰塘土地类型为坑塘水面、周边为林地,不存在占用黑屋湾水库养鱼和占用水库周边国家良田的情况。                                

5.2023年12月3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黑屋湾水库大河口进行现场调查,黑屋湾水库库区内无一千多亩的非法矮围,大河口区域无拦汊筑坝现象。

一是组织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唐县镇人民政府对彭贵喜养鱼池堤坝进行拆除。

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库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源头管控。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环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随县人民政府


5

广水市

信访人反映:1、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兴华采石场。之前,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来之前是停产的,但走之后又开业了,当时环保督察组对生态环境进行了督导,抓了判了一批人,但是督察组走之后又开始开挖,目前兴华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但生态环境非常恶劣,没有任何修复。2、去年9月7日发生火灾,地方隐瞒报送内容,导致烧了两千多亩山林,目前还有部分烧毁痕迹。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2年1月19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企业停产,经执法人员多次核查,兴华采石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采石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广水市兴华采石厂植被恢复方案》进行治理,现已投入资金约350万元。2022年5月11日,广水市林业局组织专班对广水市兴华采石厂植被恢复项目进行了验收,实际完成植被恢复面积35.7亩,完成率为100%;平均成活率为91%,合格面积35.7亩,合格率为100%。经专班人员现场走访村干部和群众、现场查验及查阅相关资料,近年来,广水市兴华采石厂使用的林地范围内及周边没有发生火灾,无相关火情记录,且采石厂周围植被无焚烧痕迹,周围林地属于自然生长状态。

广水市将进一步加强停产矿山安全管控,不断加大对违法排污、非法开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治理规划和相关法规,督促指导已关闭矿山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定期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广水市人民政府


6

高新区

化工厂药味严重,白天、夜间经常有药味弥漫,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之前问题有反应给环保部门,但环保部门上门核查并回应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未查出问题。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气排放因子主要为氟化氢、氯化氢、五氟化磷等,配套建设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采用液氮深冷+氯化钙溶液吸收+二级氢氧化钾溶液吸收+三级降膜吸收+30米排气筒排放等处理工艺,现场检查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厂房内外均未闻到异味。该公司2023年11月30日自行《检测报告》(欧凯检字﹝2023﹞第11065号)显示,有组织外排废气(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符合国家规定限值。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气排放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化氢、氨、颗粒物等,1期磷化工段废气采用磷化液吸收+两级冷冻水冷凝+一级溶剂油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处理。酯化工段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两级冷冻水冷凝+一级溶剂油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处理;2期磷化工段废气采用深度冷凝+三级碱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酯化工段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一级液氮深冷+一级碱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现场检查时1期、2期磷化车间、二乙酯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二乙酯车间外能闻到异味。该公司最近一次自行《检测报告》(SW﹝检﹞字202306022号)显示,有组织外排废气(氯甲烷、氯化氢、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厂界噪(昼间、夜间),均符合国家规定限值。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一是督促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一期二乙酯车间氯化铵下料工段废气收集改造,持续完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以确保废气得到进一步有效治理。二是督促企业和居民加强沟通交流,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承担起环境治理责任,主动公示自身污染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


7


淅河镇犇星化工厂白天到晚上一整天都是浓浓药味,产生的噪音白天稍微好点晚上声音特别大。打了市长热线说让环保局管理,环保局调查说本地为拆迁区,拆迁半年了一直没有处理好。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气排放因子主要为氟化氢、氯化氢、五氟化磷等,以上污染因子均不涉及臭气排放,其配套建设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采用液氮深冷+氯化钙溶液吸收+二级氢氧化钾溶液吸收+三级降膜吸收+30米排气筒排放等处理工艺,现场检查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房内外均未闻到异味。据该公司2023年11月30日自行《检测报告》(欧凯检字﹝2023﹞第11065号)显示,有组织外排废气(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符合国家规定限值。

(二)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关于浓浓药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气排放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化氢、氨、颗粒物等,1期磷化工段废气采用磷化液吸收+两级冷冻水冷凝+一级溶剂油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处理。酯化工段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两级冷冻水冷凝+一级溶剂油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处理;2期磷化工段废气采用深度冷凝+三级碱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酯化工段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一级液氮深冷+一级碱吸收+干燥除雾+活性炭吸附+30米排气筒排放等工艺。现场检查时1期、2期磷化车间、二乙酯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二乙酯车间外能闻到轻微异味。该公司2023年7月10日的自行《检测报告》(SW﹝检﹞字202306022号)显示,有组织外排废气(氯甲烷、氯化氢、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符合国家规定限值。投诉人反映的废气情况属实。

2、关于噪音问题。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高压制冷机组、尾气收集风机、物料转料泵,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真空泵和反应釜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密闭房屋内,窗户安装玻璃,墙面做吸音处理,综合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高压制冷机组、低压制冷机组、尾气收集分机等,均采取有效基础减震、隔声、柔性接口等措施。

3、关于拆迁问题。调查人员随后到上述两家公司厂界外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淅河镇碑岗村宋家湾(直线距离109.29米)、曾家湾(直线距离231.55米)进行噪声实地调查。宋湾村民已搬迁无人居住,曾家湾附近能听到微弱的低频噪声。查阅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7月28日《检测报告》(欧凯检字﹝2023﹞第07063号);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26日《检测报告》(SW﹝检﹞字202309001号)显示,噪声(昼间、夜间)均未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根据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青春化工工业园居民居住区搬迁整改方案和保护措施》,化工园区建设需征收淅河镇碑岗村、魏家畈村、兴建村、樊冲村等村集体土地约5.9平方公里,搬迁房屋1100栋,计划分批次3年内完成,目前已完成930余户房屋拆迁。距离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周边碑岗村宋家湾共签约104户,已拆除6栋共12户房屋,曾家湾的拆迁工作目前还未开展。投诉人反映的拆迁区相关情况属实。

一是督促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一期二乙酯车间氯化铵下料工段废气收集改造,持续完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以确保废气得到进一步有效治理。二是督促青春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有序开展两公司附近居民的拆迁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加强与周边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承担起环境治理责任,主动公示自身污染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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