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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明专利的奖励
  • 发布时间:2022-11-18 15:02
  •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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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对于发明专利的奖励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奖励对象在随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和常住地、主要创造活动地在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三、政策依据:(文件附后)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随政发〔2021〕18号)

四、支持政策: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执行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5年内有效

六、办事条件(申报条件):奖励对象在执行期限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

七、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

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形式

要求

备注

1

专利权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3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


2

发明专利奖励申报表

原件

3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


3

发明专利

证书

复印件

3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


八、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申请单位(人)在工作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信函接收:随州市迎宾大道58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600办公室。

九、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单位(人)提供申报材料;

2.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上年度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汇总;

3.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

4.经市政府批准后,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属市级财政承担的奖励资金。

十、咨询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方式:0722-359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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