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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奖励、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企业发行债券补助
  • 发布时间:2022-11-18 14:5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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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企业上市奖励、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企业发行债券补助。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发型债券的在随企业。

三、政策依据:(文件附后)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随政发〔2021〕15号)。

四、支持政策:

对成功在境内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分阶段奖励500万元,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省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100万元;对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奖励100万元;对IPO注册成功并在境内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企业在境内外均实现上市的,可同时享受境内上市奖励和境外上市奖励。对异地境内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我市投资经营,或我市企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同时将注册地迁入随州且在本地纳税的,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发行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兑现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政策,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有关信息进行核实,按照奖补标准制定奖补方案报请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

六、咨询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企业上市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0722-359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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