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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 发布时间:2022-07-26 16:19
  •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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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加力支持纾困和稳岗。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助企纾困和稳岗,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允许中小微企业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规模约1500亿元。政策实施要直达市场主体,免申即享。缓缴不影响医保待遇,保持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确保应报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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