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市国资委指导国有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3-15 09:1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黄振忠
打印

近日,市国资委印发通知,指导和督促我市国有企业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措施,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进行减免,进一步服务我市市场主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明确减免政策。市出资企业和县市区国有企业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市出资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户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落实;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根据房租缴纳实际情况,可采取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确保政策迅速落实到位。
  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市出资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减租政策,公布减租工作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受政策咨询,积极回应诉求。国有房屋出租方要在房屋出租场所公开张贴减租公告,公布减租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人员等信息,采用“一对一”上门或分批召集等方式主动对接承租方,确保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快捷便利申领减租红利。
  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转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确保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及房屋产权方应当指导督促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