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定河道岸线规划,明确河道岸线和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在河岸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河流生态空间管制界限。
(3)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龙岩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严格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4)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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