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个改革事项入选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
  • 发布时间:2021-05-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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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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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名单公布,确定37项改革事项先行试点192个,我市共有7个改革事项先行试点入选,分别是市县两级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广水市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广水市新开办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广水市企业信用修复、曾都区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联动办理、曾都区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曾都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改革创新,被确定为试点的市、州、县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先行先试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各市、州、县党委和政府是先行试点创建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一流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聚焦重点、细化举措、夯实责任、全力推进、务求突破,真正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的“大变化”,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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