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河财政所学习贯彻《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发布时间:2022-05-16 09:06
  • 信息来源: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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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曾都区府河镇财政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倡导,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财政所负责人就《条例》的必要性、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条例》,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尚,不仅要当好学习员,更要当好宣传员、监督员,以《条例》推动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随后,大家对照《条例》结合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各抒己见进行了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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