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2-30 08:28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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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要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集镇和工业园区截污管网建设,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黑臭水体整治到位。

二、整改目标

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黑臭水体基本达到长治久清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在2020年完成75个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结合126个老旧小区改造和9大片区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明确主要工程项目和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建成汉东路、沿河大道等一批老城区主干道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启动涢水大道、擂鼓墩大道、星光大道、星光二路等一批覆盖整个中心城区高新区、城南、南郊、北郊各区域的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覆盖空白区,新区管网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2.加强集镇和工业园区截污管网建设。督促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系统。随县启动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强化18个乡镇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广水市和曾都区持续加强管网排查改造,特别是入户管网建设;曾都区启动4个乡镇主支干管及入户污水管网二期工程,确保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督促推进工业园区截污管网建设。加快高新区截污管网建设,将部分退出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污水接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随县对污水处理厂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达到1000/日工业废水处理能力,12月底前完成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广水市完成工业基地南环大道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3.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强化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尾水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行业指导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确保运营和管理效率。

4.严格执行黑臭水体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治理后黑臭水体的日常保洁和管护,确保城区黑臭水体基本达到长治久清效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城区污水主干管与城南干管联通工程,解决了城南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的问题。持续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126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已完成。纳入2022年改造计划的133个老旧小区已基本完工。九大片区项目建设已开工7个片区,完成39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持续推进老城区主干道雨污分流改造,主城区烈山大道北段、舜井大道等6条主干道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汉东路、沿河大道、涢水大道、擂鼓墩大道已建成。星光大道管网铺设已完成,星光二路已完成。新建道路同步推进雨污管网建设,曾都区沿河大道至随县延伸工程(桃园路-随县交界处)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新工一路已完工,周家寨一路已完工;六草屋大道、裕民大道延伸污水管网建设正在建设中;交通大道曾都区段污水管网、星光片区雨水管网和两水片区雨水管网项目正在施工。

2.随县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广水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部完工,11月底已实现通水试运行。6大片区和13个小区管网改造工程、广办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应办南关片区和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工业基地南环大道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已完工。曾都区府河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二期项目已完工,万店、何店、洛阳管网二期与厂区二期一并实施。目前,万店、何店、洛阳、府河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开工建设。高新区完成青春化工园排水明渠工程主污水管网工程。

3.进一步强化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尾水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行业指导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化验室管理制度及化学分析操作规程》等文件制度。明确任务,专人专责,定期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规范出入库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台账。

4.将全市14条黑臭水体纳入河长管护范围。确定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水体的管理范围和管护责任,以河长制管理为标准,明确水体管护单位和河长,做到一水体一个公示牌、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人、一个巡查管护专班,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实行内河巡查监管考核责任制,对城区水体进行全天候管理巡查。落实日常保洁机制,加强水体周边违法建设的管控和各类垃圾的清理清运。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体水质不反弹。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持续完善城乡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30-20241月5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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