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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1-29 08:10
  • 信息来源: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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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委、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二、整改目标

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坚决追究到位。

三、整改措施

1.督促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对督察组移交的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聚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全局性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共同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每年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交流会,督促各部门围绕责任清单进行书面履职。实施一张清单定期调度、重点问题专项盯办、纪检机关跟进督办,形成部署、督办、落实全过程工作闭环。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部门严格执行《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选举两委员一代表、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均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2.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举措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自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7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3.对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2个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均按要求查处到位,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持续督促各地各单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政治责任严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绿色发展环境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3-2022年129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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