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1-21 14:19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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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完善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设施并严格监管运行,停用的垃圾填埋场规范封场。

二、整改目标

在用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已停用的垃圾填埋场实施规范化封场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在用的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2.对已停用的垃圾填埋场实施规范化封场整治,完善截洪沟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完善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渗滤液产生、收集、转运、处理严格实行台账化管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目前我市已无在用垃圾填埋场,所有垃圾填埋场均已按照环保要求及实际用途实施了封场或停用措施,城乡生活垃圾实现了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焚烧处理率均达到100%。

2.目前我市所有停用垃圾填埋场均已做到渗滤液转运处理及时,台账清晰完善。其中城南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渗滤液处理、下游草堰塘治理、垃圾堆体整形、截洪沟建设等封场工程建设内容,目前正在开展场区绿化工程;烟墩包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封场工程,目前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渗滤液检测合格;随县垃圾填埋场已按相关要求实施了厂区整治,垃圾堆体覆盖到位,截洪沟建设完善,雨污分流规范,渗滤液处理及时,排放达标,台账清晰;广水市竹林垃圾填埋场按照飞灰填埋场和应急处理的功能进行了厂区整治工程,目前设备运转正常,排放达标;广水市双桥填埋场投资1112万元进行了生态修复,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防洪与雨水导排、填埋气体导排、垃圾堆体绿化、调节池浮盖系统等,其渗滤液运至广水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理;37座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已全部封场并落实定人包保制度,且管理规范。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垃圾填埋场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7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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