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2020年随州空气优良319天
  • 发布时间:2021-06-1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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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环境质量情况。  
  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随州空气优良天数319天,比2019年增加38天。11个国控、省控河流监测断面达标8个。徐家河水库、先觉庙水库、封江口水库、许家冲水库水质为Ⅲ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十三五”期间,全市空气质量较“十二五”呈现“两降一升”良好态势,PM10、PM2.5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下降42.7%、43.9%,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18%,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统筹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五位一体”整改,上报交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61项、现场督察交办问题62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线索6个,办结销号信访问题528个。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还就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四五”开局重点工作举措、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随州日报、随州广播电视台、随州政府网、随州论坛等省市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斌介绍情况:

2020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1

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市境内11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类别达到或好于三类的比例为72.7%,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5%;省控主要水库徐家河水库水质为三类,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省控主要城市内湖白云湖水质为四类,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先觉庙水库、封江口水库、许家冲水库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三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2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我市空气优良天数319天,占比87.2%。


3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综合污染水平处于尚清洁(安全)警戒线内。


4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市城区功能区声功能质量昼间达标率98.2%;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2.2分贝,质量等级较好;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9分贝,质量等级较好。


5

全市降水酸雨监测情况


2020年,全市年均降水pH值范围在7.05—7.35之间。全年未检出酸雨。



“十三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致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十三五”环保规划既定目标。


1

生态环境质量企稳向好


空气质量较“十二五”呈现“两降一升”良好态势,PM10、PM2.5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下降42.7%、43.9%,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18%,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4个流域国考断面、12个省控水功能区水质企稳向好。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2

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


完成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4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14条、规模养殖污染治理489家、散乱污企业治理134家、专汽VOCs污染治理57家,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36起,公告闭库尾矿库13座,建成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厂37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37个。完成地下加油罐防渗改造585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3

环境问题整治统筹发力


落实“一张表”调度、“四清单”管理、“四要件”销号、“一报一台一网”宣传、定期“回头看”等长效机制,统筹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五位一体”整改,上报交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61项、现场督察交办问题62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线索6个,办结销号信访问题528个。“十三五”,累计调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6247件,是“十二五”的3.5倍。


4

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提升


建立绿色发展、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颁布实施中心城区禁鞭、城乡饮用水源保护两部地方法规,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保“一票否决”等奖惩激励机制,健全排污许可管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12个环保专业委员会,编制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进一步压实。建成环境大数据系统,实现基础信息一网联通、实时监控、即时预警。


5

服务绿色发展提质增效


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十三五”以来,依法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68个。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出台六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五项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环保举措,环保“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含绿量”持续提升。着眼构建鄂北生态屏障,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12个,省级生态村155个,曾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通过省级专家验收,我市生态绿城、神韵随州建设的绿色底色更加厚实。



 湖北广播电视台记者:今年,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系列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在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及“简政、放权、管理、服务”等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钟:
1、建专班,强化包保服务。在生态环境系统组建市县两级重点项目服务包保专班,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策划、选址、环评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服务,从源头规避项目运行后环境隐患,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2、制清单,亮明惠企政策。制定出台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企利民”政策措施清单一览表,实行“亮身份、亮政策、亮成绩”的“透明化”服务,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3、放事项,助力扩能赋权。落实“就近办、马上办”政务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扩权强县赋权改革举措,将环评登记表备案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等10余个事项下放至区县分局实施,提升县级政务服务质效及环境管理自主权。

4、降成本,提高审批效率。以“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为目标,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体系,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及“不见面审批”,多措并举降成本,提效率。

5、简流程,深化政务改革。拓展执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45小类行业的登记表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对76小类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行材料容缺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6、管重点,优化监管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强化“执法+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和技术指导,精准帮扶企业解决治污难题。



随州广播电视台记者: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十四五”开新局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斌:
1、致力解难事、办实事,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大排查、大清底专项行动。组织对2018年以来2610件生态环境信访件开展大排查,梳理出10个重点积案,实行“一案一策”。通过市县联动、领导包保,推动信访积案快办快结、清零见底。截至目前,已妥善化解信访积案2件。

2、致力防反弹、重质效,深入开展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谁承办、谁公示、谁销号、谁报备、谁负责”责任制,督导34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完成整改25件。严格禁止环保督察整改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交办、已上报全部办结的528件信访件开展现场监察、重点抽查,对省生态环境厅鄂北专员办现场监察反馈的15个问题,实行点对点、面对面交办,限期整改到位。

3、致力防风险、守底线,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点排查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围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信访投诉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VOCs治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异味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清查与治理、排污许可证监管、涉重涉危企业整治、石材产业环境治理等12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点位,开展全方位环境风险摸排、集中整治,一抓到底。目前,正全力督导初步摸排的26个风险点限期整改。

4、致力补短板、保目标,深入开展流域水质改善攻坚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4日开始,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流域国考断面水质改善定点帮扶、集中攻坚,督导落实屠宰废水、河道工程、涉水企事业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生态补水等管控措施。今年1-4月,全市6个国考断面达标率66.7%。4月份,全市6个国考断面水质实现单月全部达标。


随州日报记者:当前全省正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对这项工作有什么安排部署?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钟:
1、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标准及时限要求,按照专项行动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见实效。

2、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风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本地区两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深入摸排,详细核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台账,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等,彻底查细、查实、查清各相关方的责任及上下游利益链,形成“查源头、断通道、打团伙、端窝点”的全链条打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强化执法查处,形成强力震慑。以当前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水、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处重罚;对涉案人数多、地域范围广、危险废物数量大、污染损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协同作战,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部门协作联系、信息交流、案件会商、情况通报、案件调查、案件移送、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违法犯罪查处情况,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查办自动监测弄虚作假提供专业支撑。

5、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氛围。突出政策要求宣传,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重点,引导更多企事业单位自我规范、主动改正;突出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及执法人员“鉴别力”、“判断力”,形成社会广泛监督、企业自觉守法、部门公正执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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