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随州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坚持降成本,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要求,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鄂价费〔2018〕9号)规定,现对《随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随价费〔2017〕6号)进行动态调整,请严格遵照执行。结合随州实际,现就有关情况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清单》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清单》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为违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充分履行执行价格法律政策的主体责任,及时对照《清单》展开自查,凡与清单规定不符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报告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照《清单》对本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公布的收费清单不得超过本《清单》的范围和标准,并确保内容完整、形式简明,便于查询。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清单管理要求做好《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和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在价格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扩大《涉企收费清单》社会知晓度,加强社会监督。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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