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报销“一件事”服务,是随州市医疗保险部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为随州市参保人员(包括新生儿参保)在市内外就医看病费用报销提供的全流程方便高效服务。如果您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您阅读此服务指南后可以详细了解办理流程,选择办事方式,更快地一次性办好。
此服务还为您提供:政策知识问答平台、主题服务-医疗保险、政务查询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医疗保障
住院费用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内,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适用于随州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起付线: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800元,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1200元。
2、甲类药品、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3%、91%。乙类药品、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甲类比例支付。
1、起付线: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900元,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1500元。
2、甲类药品、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70%。乙类药品、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甲类比例支付。
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结算报销。
1、收费票据;2、住院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4、待遇享受人的银行账户资料。
1、申请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网上提交材料,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2、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医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进行初审和复核后,完成支付。
线下办理即时结算,简单又方便
一是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
二是若因其它原因导致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可以携带有关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办理地址:乘坐21路公交车到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B区综合窗口B08办理。
联系电话:0722-323319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住院费用报销——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县市区——系统注册——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在线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门诊和住院费用);居民医保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含门诊和住院费用)。
若因其它原因导致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可以携带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待遇享受人的银行账户资料等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6、国家、省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它费用。
咨询及监督电话:0722-323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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