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决算和 2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市医保局本级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市医保局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工勤编制1名。单位实有人数:行政12人、工勤1名。
2.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二级单位)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市医保中心构成为:办公室、基金财务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职工医保管理科、居民医保管理科、基金稽查科、信息统计科。市医保中心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以钱养事3名。单位实有人数:参公6人、事业6人、以钱养事3人、聘用4人、退休2人。
3.随州市医保基金核查中(二级单位)
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二级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构成为:综合办公室、信息科、核查科。事业编制人数5人,设主任1名,聘用1人,实有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892.01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 185.30 万元,下降 17.2 %,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848.83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177.81 万元,下降 17.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35.22 万元,占本年收入 98.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13.61 万元,占本年收入 1.6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892.01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129.53 万元,下降 12.7 %。其中:基本支出 597.87万元,占本年支出 67 %;项目支出 294.14 万元,占本年支出 3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873.95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53.36 万元,下降 15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35.2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41.4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73.9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 102.05 万元,下降 10.5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73.9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 218.08 万元,占 25 %。主要是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8.08万元。
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655.87 万元,占 75 %。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532.07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76.06万元,事业运行47.74万元。
本部门使用科目名称:210卫生健康支出、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1501行政动行、210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2101550事业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20.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892.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553.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597.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部分和其他收入部分的增加。
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6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实际到达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79.8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06.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万元、津贴补贴72.82万元、奖金13.56万元、绩效工资12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6万元、住房公积金4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3万元。
公用经费 64.3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7万元、印刷费1.20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2.41万元、邮电费0.47万元、差旅费2.9万元、维修费1.66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9.39万元、委托业务费9.36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9.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22.9 %。较上年减少 20.17 万元,下降 9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购置公车一辆和购置车辆附加费,2022年没有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3.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42.2 %;较上年减少 1.72 万元,下降55.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公车产生的有公车购置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2022没有公车购置计划。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3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3.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 %,较上年减少 0.48 万元,下降 77.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4 万元,接待对象是省局的参会人员、随县和广水市医保局参会人员,主要是开展打击“三假”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清理检查动员会和省医保局关组织相关市州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进情况交叉检查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 个, 16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3.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59.20万元增加14.11 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一个二级单位,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水电费等支出都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医保专项项目和稽查及运行经费项目),资金146.0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6.7 %。
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医保专项项目综述情况如下:
保障医保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医保改革持续深入,基金安全运行,信息化运行平稳,年度各项考核达到预期。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1、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基金监管核查常态化,全市交叉检查不少于一次)+时效指标(根据检查要求一个月内处理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信息化系统改造不断深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按省局要求全部改造完成)+时效指标(信息化改造验收合格),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确保医保信息化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保障医保局各项活动正常运转。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质量指标(五项考核全部合格以上群众知晓率高)+时效指标(年度内完成)
效益指标:各项考核通过验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保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77.78%。主要原因为:项目中有举报奖励20万元,2022年无举报奖励支出,故财政没有拨付此项资金。
主要产出和效益:
产出指标: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完成率≥90%;资产管理规范率≥90%;全年办公用品、耗材保障率≥90%;开展会议、培训总次数≥3 次;对口扶贫支援项目资金按时支付到位 100%;预算执行率≥90%;政府采购规范率≥90%;机关档案管理达标率 100%;医保宣传合格率 100%;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率≥90%;
效益指标:对群众医保政策宣传效果良好;文明创建工作成效良好;党建工作成效良好。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满意度≥92%。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稽查及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76.06万元,完成预算126.77%。原因:含上年结转。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珐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主要产出和效益: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基金拨付及时到位)+质量指标(基金监管覆盖)时效指标(医疗机构及时清算),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确保医保信息化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有待改善。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痕迹管理工作较薄弱,绩效信息核算和统计工作有待更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价值利用率有待提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下步要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绩效的刚性约束力。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部门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一个,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资金135万元,执行数为127.35万元,完成预算94.33%。
项目综述如下:一是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数量和速度;二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三是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 DIP 试点工作;四是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产出指标:召开医保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次数≥2 次;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2 次;补助资金到位率 100%;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90%;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90%;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90%;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 DIP试点逐步推开、
效益指标: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90%。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2%。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的零星拨款和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应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采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经办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用于医疗保障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医保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2022年度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2022年稽查及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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