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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河长办督查广水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8-08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黄振忠

近日,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督查组,深入广水市督查河湖长制工作。
  根据随州市2024年市级层面督察检查考核计划、第8号省河湖长令及《随州市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督查组先后到市级河流广水河杨寨段、幸福河湖示范湾区杨寨镇幸福河湖公园、镇级河流杨寨镇金桥河等地实地检查河湖长制工作。
  督查组在座谈会上听取广水市参会单位的工作汇报,对广水市在河流管理维护、幸福河湖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河湖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认真翻阅了各单位的河湖长工作记录和台账、河湖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以及市、镇党政领导对河湖长制工作签批部署情况资料,同时检查了市、镇、村级河长日常管理巡查工作记录及联系单位巡河履职和发现解决问题情况,开展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工作。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务必按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督查组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第8号省河湖长令,开展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压实河长巡河履职责任,增强河湖长工作能力,持续开展河道流域综合治理,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河湖日常管护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协作联动,持续加大河道“采砂”管理、监督、治理力度,加强执法力量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犯罪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沟通衔接。实行“三级共管、分级负责、协调有力”的管理机制,推动构建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积极履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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