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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新规事关你我他,第一条是“随州新规”!
  • 发布时间:2022-10-31 15:41
  • 信息来源:
  • 编辑:陈刚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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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将至

一批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

新规即将施行

一起了解

↓↓↓

随   州


随州中心城区

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


  • 实施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起。
  • 限制区域:南边以迎宾大道与炎帝大道交汇处沿炎帝大道至章家塆后经编钟大道、随城山大道、白云大道至四方堰府河桥为界,东边以淅河青春路、随州大道为界,北边以曾都经济开发区边界为界,西边以迎宾大道与炎帝大道红绿灯交汇处起沿炎帝大道至炎帝大道与市一中北巷交汇处止,其中安居方向以茶庵桥为界。
  • 实施对象:限制区域内的批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应经营使用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的白条禽产品,不得从事活禽交易和屠宰(政府指定集中屠宰点除外)。
    随州市政府通告: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

国    内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

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规定,从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简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通则规定,在许可审查时限方面,现场核查完成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明确要求审批部门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及时向申请人和日常监管部门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各主要环节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需配备食品安全员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

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按新版办法:
  • 明确持有人是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的责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

  • 持有人应当依法主动公布药品召回信息,对实施一级、二级召回的,还应当申请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依法发布召回信息,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召回信息应当与国家药监局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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