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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政府征兵办: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
  • 发布时间:2021-01-0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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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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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0〕7号)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凡具有随州市户籍,2021年12月31日前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凡具有本市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籍,202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22周岁(含)以内的高中毕业生、24周岁(含)以内的大学毕业生也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往年未登记的要补登。202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二、程序方法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及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到所在高校武装部)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乡、镇(街道)及高校武装部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核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适龄男性公民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及高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登记。往年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审核手续。


三、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五、登记查验


随州市征兵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做好兵役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随征〔2020〕5号)明确,全市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在办理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出国(境)证件、入学手续、毕业证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招录(聘)手续时,需出示《兵役登记证》。凡未兵役登记或核验的,应尽快履行登记核验手续;凡拒不出示《兵役登记证》或相关证明的适龄公民,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或手续。


六、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或电话咨询各征兵办公室。

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722-3595625;

曾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722-3595771;

广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722-3595788;

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0722-3595557。


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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