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古称“汉东之国”,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发祥地之一。有被称为“楚北天空第一峰”的荆楚名胜大洪山,风光秀丽,景观奇特,是国家级自然风景保护区。作为炎帝神农故里,这里开启了华夏5000年的农耕文明;作为编钟古乐之乡,这里出土的2400年前的曾侯乙编钟改写了世界音乐史,随州被中国音乐家协会授予“中国编钟之乡”光荣称号。
用文字诉说,以具象呈现,
现向全国公开征集
随州城市形象传播语及卡通吉祥物形象。
你的一句话,
将会成为随州人口口相传的流行语;
你一瞬而过的灵感,
将会成为随州全新的吉祥物,
让他们与随州一起成长。
随州城市形象传播语及卡通吉祥物形象征集启事
为大力发掘随州的文化底蕴,彰显随州的美好城市形象和随州人的精神面貌,展示城市气质与风貌,为城市注入更加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更加昂扬的精神动力,让更多的人认识随州,了解随州,进入随州,爱上随州,现向全国公开征集随州城市形象传播语及卡通吉祥物形象,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征集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1. 主题突出,针对随州城市特色,体现随州气质与随州精神,能准确概括和反映随州城市形象和品牌,充分传达随州城市历史底蕴和人文风貌,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冲击力,又能打动人心,引起共鸣;
2. 传播语要求文字简练、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记忆、传播、宣传和推广,且区别于其它地方的相关口号,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卡通吉祥物形象要求构思精巧、富有个性、主题鲜明、寓意贴切、美观大方、创意独特,能充分体现随州人文之美,并有一个通俗、易懂、好记的名字;
3. 传播语和卡通吉祥物形象要具备灵活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且应用性强,便于开发附属产品,用于别针、玩偶、贴纸、宣传画等;
4. 卡通吉祥物形象作品分为平面设计或立体设计,可以为单体设计,也可以为一组设计,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或3D格式,jpg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600dpi,3D格式提供源文件,并附有500字左右创意文案说明;
5. 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做出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
6. 参选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为其首创作品,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尚未被注册商标。参选作品如发生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均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征集方式:
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uoshuai@gili.com.cn) ,并注明“随州市城市形象传播语征集/随州市城市吉祥物形象征集”字样。所有设计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和设计原图。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设计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随州城市形象传播语及卡通吉祥物形象征集报名表》格式统一为附件一、《随州城市形象传播语及卡通吉祥物形象征集承诺书》格式统一为附件二, 卡通吉祥物形象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或3D格式。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附件一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承诺书
附件二
选录通知及获奖公示:
随州市文旅局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被选用作品设计者本人,设计者投稿邮箱视为设计者本人邮箱。选录时间以随州市文旅局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获奖公示:评选结果在文旅局公众号及网络媒体公布。
参赛作品评审结果公布时间:2020年1月20日。
奖项设置、奖金
本次征集设入围奖一个奖项。
随州市卡通吉祥物形象征集设立入围奖3个,由随州市文旅局在人才库中选5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将进行共同评审环节并公示,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通过各类媒体对外公布获奖作品图案和获奖者姓名,对入围奖获得者奖励奖金5000元及价值3000的豪华大礼包一份,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奖项将在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
随州市城市形象传播语征集设立入围奖3个,由随州市文旅局在人才库中选5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将进行共同评审环节并公示,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通过各类媒体对外公布获奖作品图案和获奖者姓名,对入围奖获得者奖励奖金5000元及价值3000元豪华大礼包一份,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奖项将在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
同一获奖作品有多个作者的,征集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第一作者或由全体作者共同书面指定的代表。异地作者获奖证书通过快递寄出,上述奖金金额均以人民币形式转账支付,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相关说明:
1. 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被确定为终选、入围作品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随州市文旅局的委托所作出的创作作品。随州市文旅局独家拥有该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申请注册商标权和发布权等),随州市文旅局有权根据需要对终选、入围作品不完善之处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的同意。随州市文旅局有权决定终选、入围作品的使用区域、使用方式、使用期间等。
2. 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未经随州市文旅局的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区域、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终选、入围作品,违反则应赔偿随州市文旅局的损失并承担3万元的违约责任。
3. 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从随州市文旅局获得的奖金,视为随州市文旅局支付给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的委托创作作品费和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申请注册商标权和发布权等)转让给随州市文旅局的转让费。即:随州市文旅局获得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的知识产权,除奖金外,随州市文旅局无须再支付给终选、入围作品参选者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15362962868 梁总监
参赛作品投递邮箱:luoshuai@gil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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