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曾都区教育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局党委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开展廉洁教育,遵守廉政准则,健全完善教育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四风”等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工作的监管,打造风清气正教育发展环境。
二、严格依法治教。按照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 《教师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完善校园安全体系,加强家、校、社会联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材教辅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四、坚持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权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政策执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区委实施细则,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办理,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习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整治有偿家教、收取礼品礼金、打骂体罚学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落实惠民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计划,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组织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722-359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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