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局组织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认真办理《关于加强散装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监管的政协提案》,做到办结率、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4个百分之百。
今年以来,随州市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根据提案的具体内容,先后两次邀请市政协领导和委员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和座谈;另外,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向社会作出“六项公开承诺”,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自律。
市审计局在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过程中,认真结合实际,不断实践和探索经验方法,坚持“五个结合”,积极推动审计项目复核工作向审理工作转变,切实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坚持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执行审理与审计结果类文书形成过程审理相结合。审理人员在对审计项目审理时,突出两个审理重点:一方面是突出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执行审理。着重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精确,要素是否齐全、重点是否突出、方法是否得当、安排是否合理;同时,密切关注审计实施方案执行是否到位,确定的审计重点是否全部审深审透并编制底稿,收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突出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主要是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规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以及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等。
二是坚持执行国家审计准则与规范审计程序审理相结合,拓宽审理范围。该局参照审计署、省审计厅下发的审理办法及《国家审计准则》中关于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随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试行)》,将审理方式、审理程序、审理内容和审理结果运用等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将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情况作为审理的重要内容,对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环节严格把关,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
三是坚持审计组审核、业务部门复核与业务审理相结合,提高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在进行审理前,严格要求审计组先进行审核,主要对是否实现了具体审计目标,审计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准确,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以及对被审计对象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揭露是否充分,证据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并填写审计组审核意见书。然后要求业务科室复核,主要复核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事项是否完成、重要问题是否反映、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审计评价和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准确、被审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等。最后再由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审理,逐层把关,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同时也减轻了审理环节的工作量。
四是报送审理与现场审理相结合,提高审理工作的针对性。针对各个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的不同特点,审理人员严格按照省厅提出的“五个坚定不移,七个正确区分,八个慎重对待”的科学审计理念,切实将报送审理与现场审理相结合,在审计实施中适当介入,与审计人员交流,了解审计过程和被审计单位的真实情况,区分问题产生的现实原因和结果,实事求是的进行区别对待,区分处理,确保审理结果的正确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五是联网审理与纸质审理相结合,提高审理工作时效性。充分运用AO和OA系统功能,严格要求每个审计组在审计的过程中及时将审计相关工作资料通过审计专网流转给审理人员进行全程审理监控。同时,还要求将各个审计流程有关的纸质资料,一并报送给审理人员。审理人员进行逐项严格审理后,及时将发现有关问题从OA中反馈给审计组重新取证、整理、或补充有关材料,然后重新审理。审理全部合格后,再提交审计业务会进行讨论和审签,提高了效率,明确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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