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76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 发文字号 | 随退役军人发〔2020〕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11:45 |
编辑 |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随州市高新区党工委、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19]22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在全市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成立“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科负责具体承办。
二、宣传展示先进典型数量
“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10名。
三、推荐对象
户籍在本市范围内的退役军人。推荐重点向基层一线的退役军人倾斜,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
四、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实绩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在平凡的岗位上获得不平凡业绩;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作用,奉献社会,积极踊跃参与精准扶贫、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志愿服务活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三)模范作用强。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离队不离党、退伍不褪色,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群众认可度高。坚持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真诚待人、实心做事,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本领域、本行业赢得群众的广泛认可,社会赞誉度高。
五、推荐评审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逐级推荐。各地向市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3—5名候选人。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市直属单位和市属单位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推荐报送1名候选人,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汇总送市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各单位向市推荐报送候选人于9月30日前完成,并填写“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附2500 字左右详细事迹资料、蓝底正面一寸免冠照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照片大小在1M以上),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材料。
(二)初审。市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提出拟学习宣传对象名单。
(三)复审。市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学习宣传对象名单进行评审。
(四)研究确定对象。市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学习宣传对象名单。
(五)结果公示。对拟学习宣传对象进行公示。
(六)印发文件。以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名义印发2020年度“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文件。
六、严格推荐标准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推荐典型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各地推荐对象要征求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民营企业负责人,需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意见,确保典型立得住、过得硬。征求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
七、媒体宣传
组织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开展跟踪宣传报道。并向上级机关和省级媒体推荐宣传。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金伟,联系电话:3590186,电子邮箱:77462542@qq.com。
县(市、区)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参照市级办法进行。
附件:1.“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
3.“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
“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明勤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袁绪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万兵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谭晓海 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副组长:朱壮志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强 市文联副主席
成 员:罗 成 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综合科科长
乔问斌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宣传科科长
龚华新 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宣传国教组负责人
郭建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 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科负责人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
入伍时间 | 退役时间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 | ||||||
获 得 奖 励 | ||||||
简 要 事 迹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2填表说明
1.“照片”一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2.“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如为民主党派,填写具体党派名称。
3.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47.12。
4.“通讯地址”一栏,精确到所在街道、门牌号或者所在村。
5.“获得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如,**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评为**;**年*月,荣获**。
6.“简要事迹”一栏,请进行准确提炼概括,限制在300字以内,2500字详细事迹材料附后。
7.“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或街道等基层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意见”栏,只用于推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国有企业候选人时填写。
8.正文填写,中文采用四号仿宋,西文字体为time new Roman,行距根据表格内容进行调整。
9.表格填写不超过2页,填写时请注意表格样式整齐美观。
附件3
“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推荐对象: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意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公安部门 (综治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填写说明
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干部),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同时还应征求综合治理部门的意见。
2.推荐对象为民营企业负责人,应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意见,同时个人还应征求公安部门的意见。
3.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应征求公安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