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曾都区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1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曾都区教育局(二楼、组织人事与教师管理股)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22-3590872。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提交《曾都区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曾都区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以及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片1张。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知识测试》,由第三方命题、阅卷。笔试内容主要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控制线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笔试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重在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前先备课4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
2.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五)公示和审批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3年。
报名期间,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由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0722-3286829);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相关问题由曾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0722-3590872);其他招聘政策由曾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0722-3317529);纪检监督电话:0722-3310159。
曾都区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原文链接:http://www.zengdu.gov.cn/zwgk/zc/qtzd/gsgg/202310/t20231024_1156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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