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加分优待
凡符合以上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认可。学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02
优先录取
规定第49条明确,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03
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各位战友的是,加分由各省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具体分值各地可能不一致。但是大多数都是满格加分,各省市每年都会发布具体的高考规定,战友们可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网站查询,详细了解加分优待内容。
高考是为国选材的主渠道,高考成绩的好坏或将影响考生一生。俗话说:高考“一分一操场”。军人子女、退役军人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体现了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彰显了高考追求公平的核心思想和基本原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