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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本级) 发布日期:2022-01-25 09:0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 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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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随文〔201923号文件)

(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办文〔2019〕23号文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在编在岗10名,退休干部3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5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参公管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预算总收入1431.73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1443.47万元减少11.74万元,同比减少0.81%,主要原因是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费用明细,压减了部分费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预算支出总计1431.73万元,较上年1443.47万元减少11.74万元,同比减少0.81%,主要原因是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费用明细,压减了部分费用。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4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2万元,比上年减少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5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245.73万元,比上年减少1.74万元;项目支出1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1431.73万元,较上年1443.47万元减少11.74万元,同比减少0.81%。主要原因是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费用明细,压减了部分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26.51万元。其中办公费3.22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较上年26.96万元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部门经费进行了压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14.4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比例100%其中货物类6.4万元,服务类预算8万元,较上年增加14.4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本年度按规定对物业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费用进行了估算新增。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7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净值34.21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减少43.49万元,减幅4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关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结转较少。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98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同比增加7.69%。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标准测算,费用相应提高。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相应支出。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比上年增0.07万元,同比增加7.69%,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测算,费用相应提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相应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相应支出。



第三部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按照退役军人事务职能,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退休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工作;做好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等。

2、长期目标: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退役军人机构性质。

3、年度目标1: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年度目标2: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落实到位,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退役军人培训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等。

年度目标3:优抚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指标设置为: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抚恤条例》等。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培训及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据实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组织相关招聘会。2022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资金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二)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2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449号)等规定,落实城镇义务兵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资金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三)两参在职退休人员“两补”项目

1、主要内容是:补齐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工资2022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两补齐,使城镇在岗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工资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退休的达到平均养老金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鄂民政发〔2009〕5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四)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及护理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交纳医疗保险及发放护理费。2022年预算安排14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规定及时拨付相关对象医疗保险费用及护理费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抚恤条例》鄂民政发[2004]59号鄂民政发[2007]45号等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五)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项目

1、主要内容是: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市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下岗转业志愿兵、随军配偶等人员的待遇2022年预算安排6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及时发放市直在岗、下岗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市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市直部分立功受奖的企业军转干部体检费等。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办发电[2004]37号、鄂政办发[2003]58号、鄂办发电[2004]37号、鄂办发电[2003]15号等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六)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同时做好烈士公祭、退役服务管理等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3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切实履行各科室职责,落实责任制,保障局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局机关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七)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资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的退役士兵补缴相关社保费用。2022年预算安排7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政策及时缴纳相关社保费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等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八)春节、“八一”驻随部队慰问项目

1、主要内容是: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随部队、困难复退军人等2022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巩固我市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大好局面,加强地方和军队的交流,增进军地鱼水感情,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军政军民关系。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驻随部队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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