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随州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随州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
(随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代章)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