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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防地下室是否可以砌墙或存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24-07-15 10:56 信息来源: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编辑: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审核: 民防办 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在小区防空地下室内砌墙和存放烟花明显违反了该条规定,是严重违法行为。对砌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对存放烟花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你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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