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民防办公室,挂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随州市地震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概况
(一)职责调整
1.将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市地震局的职责划入市民防办公室。
2.增加参与防灾救灾的职责。
3.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指导和监督,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
4.加强对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社会管理与行业管理。
6.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随州实际,拟订市本级人民防空、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民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与信息化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4.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
5.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拟定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与训练。
6.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7.拟定、申报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依法对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建议。
8.负责全市监测台网建设和地震监测、预测、预报管理工作,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办事机构的职责;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9.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建设、水库建设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10.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民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11.管理市本级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市级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防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党、政日常工作,组织协助和督办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文档、保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财务、信访、综合统计、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2.工程科
负责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定额标准、技术规范、质量监督和设备设施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拆除、报废、统计管理工作;组织人防工程科研和信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市建设、抢险救灾中平战兼容和转换措施;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
3.指挥通信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所、疏散基地建设;组织指导人防专业队伍训练;组织指导全市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人防信息保障中心的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战时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平时组织指导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城市人口疏散掩蔽演练;组织实施市级人防演习(练);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工作。
承担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监督检查责任;拟订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意见、办法和措施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民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4.地震科
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地震监测信息、地震预报管理和震情、灾情速报以及地震观测仪器的维护保养;负责地震宏观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和上报;负责防震减灾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地震观测技术规范并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指导区、市防震减灾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重大建设工程、水库建设和除险及其他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全市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检查全市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民防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另核定“以钱养事”岗位1个。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2014年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民防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耕广拓”,进一步聚集“竞进提质”、加快发展正能量的工作思路,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推进民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一、稳步推进七大建设,完善综合防护体系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政策法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开展针对性调研,结合我市人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确定人防改革发展思路、重点、对策,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及时出台实施意见。抓好省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行政执法规定、信息系统建设规定、信息系统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下发后的政策衔接和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省政府358号令、鄂财综规[2012]8号、鄂价费规[2013]80号政策法规配套措施,主动协调建设、规划、财政、监察、物价等有关部门完善对接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项目联审机制,更新完善办事程序和相关信息的公告公示,健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解机制,规范人防工程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档案管理和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监督管理。
2.严格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启动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人防工程战术技术标准,从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化)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维护管理、消防等各个环节把住质量关,确保建设质量合格、战备功能完善和维护使用安全。建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成立人防工程质监分站。规范人防工程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础,加快人防工程统计信息化建设。
坚持“应建必建、应收必收”,突出抓好“结建”工作,全年完成人防工程“结建”审批面积2.2万平方米以上,竣工2.2万平方米以上,收取易地建设费900万元以上。各县、市、区要正确处理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关系,因地制宜,不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速度和效益。随县完成防空地下室审批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收取易地建设费150万元以上。广水市完成防空地下室审批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收取易地建设费200万元以上。曾都区完成防空地下室审批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收取易地建设费150万元以上。
3.强力推进“三所一基地”建设。结合城市防空袭人口疏散方案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新要求,完成市本级民防疏散基地的选址、征地和项目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适应防空防震应急要求,及早谋划,跟进或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机动指挥所建设和疏散基地建设。
4.注重加强指挥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按照省人防办“统管、互通、多用”思路,参与指挥通信系统顶层统管,完成随州人防光缆骨干网和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建设。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标准和审批程序,继续推进全省人防卫星通信系统建设。加强各类软件的升级配套建设,包括2.0版指挥信息、软件、综合信息系统的应用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及上级统一的其他配套软件。继续完善县(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地面指挥所)综合信息网、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和3G网络(支持电信制式)建设。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全面完成市至已建成应急指挥中心的省级人防重点城市的综合信息网联网,购置本级视频会议系统多点控制单元(MCU)。严格贯彻落实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已购置小型机动指挥通信车的城市必须完成短波电台、3G系统(支持电信制式)或便携式卫星系统等设备的集成安装。启动全市空情预警和模拟训练系统建设。
5.深入推进指挥通信专业规范化训练。拓展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的成果,根据国家人防办下发的复习题库和相关训练大纲,在全省开展代号为“楚竞”的全员额、全专业的基础训练。围绕新形势任务,确定新训练课题,继续组织全省人防“楚天”、“楚越”系列研究性演练。推动各级人防通信站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落实和更名及服务保障转型,加强业务训练和制度建设,坚持落实值班值勤和各种设备维护保养及卫星系统、短波电台和视频会议系统的联调制度,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6.继续加大通信警报建设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加快电声警报建设力度,巩固提高城市全空间(地上、地下)的警报覆盖率,加快电声警报建设步伐,使其拥有率达80%以上;市本级新增防空警报器2台,随县和广水市新增防空警报器各1台。确保国家及省级人防重点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分别达到l00%和95%。依法组织好警报试鸣和疏散演练工作。巩固防空防灾警报社会化维护管理“六有”标准(有专人管理、有职责制度、有管理协议、有登记统计、有档案资料、有经费保障)成果,力争市本级“六有”达标率为l00%,各县市区“六有”达标率为50%以上。
7.全面推动城市防空袭方案修订。按照国家关于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工作规定和统一部署,推广武汉市和武钢集团试点工作经验,组织修订各级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方案修订和逐级上报审批备案工作。
(二)以地震监测预报为主线,完善防震减灾体系建设
8.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强市级地震信息节点和数字地震台、HBCOS随州三里岗站的维护管理,确保地震监测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以上。统筹安排战备震情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工作,确保每天24小时不间断,及时完成地震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境内有感和强有感地震要在20分钟内报知相关领导。
9.全面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根据新时期地震应急工作要求,适时更新地震应急预案;对地震应急数据库和“三网一员”通讯录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健全,确保村、镇、县(市、区)、市四级速报网络体系在应急工作中畅通。
10.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率达到95%以上。市本级新增2个新的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村,各县、市、区力争建成1个以上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村。
11.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地震突发事件培训教育,适时组织一次模拟强有感地震发生的应急处置演练。积极开展以地震突发事件为主要对象的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的疏散演练活动。
12.全面提高防震减灾队伍素质。把2014年作为防震减灾队伍素质提高年,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培训教育,全面提高防震减灾队伍素质。
13.推进避难场所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建成1-2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科普教育基地。
(三)组织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提高民防工作效能
14.开展民防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成立民防行政执法稽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日常稽查、政策清理、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罚没追责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民防行政审批机构设置、工作流程、执法文书和办理时限;全面清理与民防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组织开展全市民防行政执法大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制度化、经常化、全域化,为全市民防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15.开展人防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格规范人防工程立项审批、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和开发利用。继续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社会化管理。组织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大普查活动,抓好定点企业产品质量检查和整改督促,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防汛消防等安全检查,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使用安全。
16.全面提升民防财务管理水平。坚持收支两条线和财政统一管理,抓好民防经费预算和各地部门预算计划的落实,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民防建设项目的支持。组织好人防非税收入,规范结建审批程序,确保应收尽收。按鄂财综规[2012]8号文件规定,全市各地征收的易地建设费实现按比例分别就地缴入同级国库。强化易地建设费征收稽查,开展常年稽查、重点稽查和专项稽查。积极给予基层人防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扶持。加强对各地人防财务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检查,开展人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各级人防部门开展人防战备资产资源普查,完成对部分市、县的复查工作。
17.开展综合性训练演练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机动指挥所应急拉练或演练,提高机动指挥所设备的使用效能。二是参与全省“楚天”、“楚越”系列演练,高质量地完成演练任务。三是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人防专业队、信息保障中心的专业训练,真正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四是结合“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防空防震演练活动。
18.开展系列特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l7周年,《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16周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稳步推进民防宣传教育“五进入”活动,适时组织全市性民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人防初级中学知识教材修编、高校《人民防空知识与防护技能》教材编写、《人民防空工作》党校教材课件编写制作。
19.开展重要课题调研和先进典型推广活动。围绕推进县市区人防、地震建设,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疏散基地与避难场所建设、规范“结建”审批程序、完善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等重大问题,开展一至两项调查研究。继续以现场会、座谈会、工作会等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县市区防空防震工作好的经验与做法。
(四)抓好四项工作,实现机关提神、强能、增效
20.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要求大家记2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写1篇以上的心得体会,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民防日常工作之中。
21.继续加强民防机关和队伍建设。倡导“三为一体”(为国防战备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保障民生服务)、“四优同创”(创优观念、创优作风、创优管理、创优绩效)和“六于作风”(恒于学习、实于工作、敢于担责勇于开拓、重于和谐、严于纪律),创新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各级民防机关要在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密工作等方面升级进位。加强对各县市区人防部门的指导力度,按省人防办要求开展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考核验收。严格推行民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年度目标落实到位。
22.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入开展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变观念、转作风、强管理、提效能、创佳绩,努力营造全市民防系统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实现民防机关目标管理、政风行风、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23.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六条意见”,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四风”专项活动成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突出抓好全省人防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为民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整体推进五项活动,助推民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基本组织建设好、基本队伍建设好和基本活动开展好的要求,建立支部,建好班子,建设队伍,健全制度,开展好系列组织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党内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5.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规范服务行为为基础,扎实开展最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文化生活质量和机关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26.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平安保障,保障平安”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办公范围和民防工作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每项民防任务的安全。积极参与配合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主动支持全市综治检查考评工作,争创全市综治工作优胜单位。
27.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知识,搞好宣传教育。加强与社区联系,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台帐、卡片、表册,搞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28.加强结对共建工作。以“双联双促”(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万”活动,明确专人、组织专班抓好结对共建工作,定期开展进村入户访谈调查活动,竭力给予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协助村组抓好低产林、食用菌等支柱产业建设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促结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达到5万元以上。
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合计 | 其中:财政拨款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085.19 | 一、基本支出 | 107.38 | 72.19 | 一般公共服务 | 97.20 | ||
经费拨款(补助) | 76.19 | 工资福利支出 | 58.71 | 50.91 | 外交 | |||
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9.0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1.58 | 11.28 | 公共安全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1,000.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09 | 10.00 | 教育 | |||
二、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1,029.00 | 4.00 | 科学技术 | ||||
行政事业性管理收费收入 | 延续性项目支出 | 1,004.00 | 4.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其他非税收入 | 新增性项目支出 | 25.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93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医疗卫生 | 3.36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环境保护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城乡社区事务 | |||||||
六、其他收入 | 51.19 | 农林水事务 | ||||||
交通运输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1,024.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4.89 | |||||||
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事务 | ||||||||
预备费 |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136.38 | 本年支出合计 | 1,136.38 | 76.19 | 本年支出合计 | 1,136.38 | ||
七、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
上年财政拨款结转 | ||||||||
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1,136.38 | 支 出 总 计 | 1,136.38 | 76.19 | 支 出 总 计 | 1,136.38 |
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
上缴上 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合计 | 1,136.38 | 107.38 | 70.29 | 37.09 | 1,029.00 | |||||
A、行政机关 | 1,136.38 | 107.38 | 70.29 | 37.09 | 1,029.00 | |||||
3、一般管理部门类3档 | 1,136.38 | 107.38 | 70.29 | 37.09 | 1,029.00 | |||||
随州市民防办公室 | 1,136.38 | 107.38 | 70.29 | 37.09 | 1,029.00 | |||||
2010399 | 151001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00 | 5.00 | ||||||
2019999 | 151001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2.20 | 92.20 | 55.11 | 37.09 | ||||
2080301 | 151001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0.22 | 0.22 | 0.22 | |||||
2080302 | 1510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2 | 0.02 | 0.02 | |||||
2080501 | 1510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69 | 6.69 | 6.69 | |||||
2100501 | 1510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36 | 3.36 | 3.36 | |||||
2200404 | 151001 | 地震监测 | 4.00 | 4.00 | ||||||
2200407 | 151001 | 地震应急救援 | 1,020.00 | 1,020.00 | ||||||
2210201 | 151001 | 住房公积金 | 4.89 | 4.89 | 4.89 |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三公总计 | 其中:财拨 | 其中:纳入金库管理非税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 | |||||||||||||
总数 | 其中:财拨 | 其中:纳入金库管理非税 | 总数 | 其中:财拨 | 其中:纳入金库管理非税 | 总数 | 其中:财拨 | 其中:纳入金库管理非税 | ||||||||||||
合计 | 运行维护费 | 购置费 | 合计 | 运行维护费 | 购置费 | 合计 | 运行维护费 | 购置费 | ||||||||||||
合计 | 36.71 | 6.10 | 0.68 | 0.30 | 5.00 | 31.03 | 11.03 | 20.00 | 5.80 | 5.80 | ||||||||||
A、行政机关 | 36.71 | 6.10 | 0.68 | 0.30 | 5.00 | 31.03 | 11.03 | 20.00 | 5.80 | 5.80 | ||||||||||
3、一般管理部门类3档 | 36.71 | 6.10 | 0.68 | 0.30 | 5.00 | 31.03 | 11.03 | 20.00 | 5.80 | 5.80 | ||||||||||
151001 | 随州市民防办公室 | 36.71 | 6.10 | 0.68 | 0.30 | 5.00 | 31.03 | 11.03 | 20.00 | 5.80 | 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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