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47587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
发文单位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随文旅发〔2023〕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9-28 08:28
编辑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审核 文化和旅游局
随文旅发〔2023〕7号关于印发《随州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送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28 08:28 信息来源: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审核: 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

随文旅发〔20237

关于印发《随州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随州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随州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随州市教育

2023526


随州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体育、教育部门资源优势,深化体教融合,推动我市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结合随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

1. 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鼓励义务教育学段每班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优化体育课程教学安排,丰富课程内容,提高课堂效率,切实上好每一节体育课。不断优化“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授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等专项运动技能,通过“教会、勤练、常赛、常展”的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2. 强化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学校每年举办春秋两季运动会,其中至少举办一次全员运动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科学合理安排好学生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

3. 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县内比赛、全市选拔赛为一体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加强体教融合,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全市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赛事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比赛,不断扩大学校体育赛事影响力,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二、加强学校体育人才培养

4. 创建市级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体育基础设施完善、体育师资配备齐全、体育传统特色明显的中小学,命名为随州市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由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共同进行扶持。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格局,鼓励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发展传统特色体育项目,开展课余体育训练,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按照“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思路,积极探索市队县办、校办模式。

5. 支持新型体校发展。依托现有学校加挂“XX体育学校”牌子,教学训练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体育部门负责配备专职教练和组织训练参赛。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积极向上推荐申请列入湖北省全面深化体校建设“61530”行动计划。

6. 积极推进随州优势特色项目进校园。将轮滑、五子棋等随州特色优势项目作为特色社团活动重要内容,由社会体育组织选派教练员进行专业训练指导,促进项目宣传推广普及,不断拓宽厚实后备人才基础。

7. 畅通体育特长生升学通道。探索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灵活学籍管理办法,对入选省专业队运动员持续升学保留学籍,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全市各中小学要积极支持各类体育学校(少儿体校)招生选才工作,被选中的优秀体育苗子可跨区域入学。试点“名校办名队”、“名队进名校”,合理安排运动队、运动员集中入学、转学。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完善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8. 形成体教融合育人合力。建立遵循训练竞赛规律、文化课学习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在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普及校田径训练队,积极探索在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人才发现和培养体系。推动市、县两级体育、教育部门生源、师资、场地、器材、资金等方面深度融合,做到问题共同解决、计划共同制定、政策共同研究、成果共同享用。

三、改善学校体育基础条件

9. 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力度配齐体育教师,在新招聘教师中要优先招聘体育教师。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在达到相应条件的前提下,通过面试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支持体育系统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教练员,组织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所有中小学体育教师(教练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项业务培训,增强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能力。

10. 加强体育场地与器材配备。各地要支持本地区学校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设施,将乡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好满足体育课程教学和课余训练所需的场地设施,配齐所需体育器材,建立常态化体育器材补充机制。到2025年,全市所有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11. 整合体育场馆资源。建立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创造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推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方便全市学生就近参与体育锻炼,让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投资运营。

四、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

12. 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体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

13. 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围绕教会、勤练、常赛、常展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向教会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转变。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训练、比赛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竞赛成绩和人才输送情况,在绩效工资分配、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时予以倾斜。

14. 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价体系。学校体育工作要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要把学校体育政策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督导范围,由地方政府组织教育、体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督查、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五、规范社会体育组织

15. 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落实国家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的体育俱乐部。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杜绝因联合认定俱乐部而出现变相行政审批现象。

16. 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提供指导。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开展竞赛、训练、培训等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鼓励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障

17.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优化学校体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当地学校体育工作。

18. 注重制度保障。建立随州市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教育、体育、编制、财政等部门定期召开学校体育联席会议,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难题。探索学校体育综合保险,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有效化解学校体育活动风险。

19. 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体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体育文化进校园,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广传播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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