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布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它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02 16:26 信息来源: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审核: 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

沈宝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千户冲古民居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千户冲民居位于广水市东南约二十公里处的十里街道办事处千户冲村千户冲湾,建于清代中晚期,占地面积约2840平方米,建筑主体以砖瓦为主,木构为辅,具有南方邻院式建筑风格,同时具有鄂北古建筑文化特点,对研究广水地区的历史、人文、建筑形制都均有极为重要的价值,是宝贵的文物遗迹。2008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全力支持千户冲古民居保护与开发利用,并积极推动落实以下事项:

一、加强古民居保护修缮。20184月,广水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对千户冲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经我局上报,省文物局批复同意立项。在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下,完成主屋部分地面、墙体、排水系统的清理和疏导,木结构、屋面瓦片的修补与更新等修缮工作,工程于2021721日竣工验收,这次修缮及时有效的消除文物病害,确保文物安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广水市文旅局积极争取省级立项支持,申报千户冲古民居剩余部分保护修缮,进一步加大千户冲保护力度。

二、健全管理维护机制。根据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我局指导广水市文旅局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工作,明确各级文物保护责任与义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质,并组织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和养护,加强古民居的维护保养。

    三、促进古民居活化利用。我局将积极指导广水市政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在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古建筑的活化利用方式,打造古民居活化利用示范点,充分发挥千户冲古民居的人气与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随州市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