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
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落实“双减”,切实减负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落实“双减”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职能职责,始终注重抓好体育类、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切实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类别,结合省体育局、省文旅厅制定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从严把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关。从办学组织机构、办学投入、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登记等方面进行具体明确。目前省文旅厅已就《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等文件征求意见,后续执行后严格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落实属地责任。规范管理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人员、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督促各地落实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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