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布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三公经费)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8 16: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第二部分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全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概况
  一、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概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的外事、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部门发展旅游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及涉港澳事务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市级及其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按规定报批。为上述出国(境)人员出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并办理护照、签证和其它有关证件。
   3、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安排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4、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负责处置境外涉随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涉台外事工作事务以及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随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随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随新闻机构及常驻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活动。
   5、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处涉侨突发事件和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市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对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7、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8、负责香港、澳门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提出有关建议,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促进、协调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参与本市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随新闻机构和记者事务,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随的权益保护工作。
   9、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0、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11、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有关旅游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12、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市驻外和驻随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1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报批及旅行社分社的审批工作,组织旅游饭店和“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和负责评星后的复核工作,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15、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湖北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    
   16、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市(县)创建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17、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及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外事科
   3、侨务科
   4、旅游规划科
   5、市场促进科
   6、旅游监督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另核定侨联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
  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2个。
  第二部分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9年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预算指标如下:
   2019年财政收支总额为848.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23.58万元,上年结转124.65万元,与 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总额299.94万元相比,增加548.29万元,增加182.80%。增加原因:2019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纳入预算文本中,而2018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纳入市财政总体预算,没有编制在局机关预算文本中,另宣传促销跨年度支付项目资金暨上年结转资金一并计入预算文本中,致2019年预算增加幅度过多,实际与上年度预算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为848.2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785.79万元,含行政运行182.26万元和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0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7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万元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5.79万元和提租补贴3.29万元。与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299.94万元相比,增加548.29万元,增加182.80%。增加原因: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03.53万元纳入单位预算文本,另单位人员正常晋档晋级致工资薪金少量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略有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为723.5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
  按照财政局制定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分别为:
   1、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11万元,用于外事侨务工作及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经费。
   2、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04):500万元,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
   3、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50501):150.14万元,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27.57万元,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
   5、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5.79万元,用于局本级行政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6、住房公积金(2210201):15.79万元,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提租补贴(2210202):3.29万元,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2019年度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去年206.32万元增加517.26万元,同比增加250.1%。主要原因是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500万元在2018年由财政统筹、没有列入单位预算文本。除用于外事侨务工作及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经费11万元外,2019年局机关实际增加6.26万元是因为单位人员正常晋档晋级致工资薪金少量增加并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3.01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1.86万元相比增加1.15万元,增加1.6%。原因为单位新进1名工作人员,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另机关人员工资预算基数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预算为42.49万元,与2018年39.83万元增加2.66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局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627103.16元;固定资产原值为1427482元。

截至201712月31日,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5672756.32元;固定资产原值为1141822元。

相比较,固定资产增加285660元,增幅25.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购置了办公用打印机碎纸机办公电脑宣传促销电视补光灯相片打印机条码打印机LED显示屏等设备。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4万元,比上年4.96万元减少0.56万元,同比减少11.29%其中:

   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比上年1.41万元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0.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相比上年3.55万元增加减少0.55万元,同比减少15.4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压减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三、全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表1。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表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1605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