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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本级决算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2021-10-27 17:0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审核: 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部门本级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2020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决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志书、地方史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并实行备案管理。指导市级各类部门志、专业志及专业年鉴编纂。

(十)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出版、电影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随州文化走出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内设办公室(地方志科)、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财务科、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广播电视与融媒体科、体育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

本单位行政编制26名,因党政机构改革划转事业编制3名(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名、地方志办1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21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级收入决算总额为34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2388.79万元,增加1070.37万元,增幅44.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及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级支出决算总额为237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98万元、项目支出1695.62万元),较上年决算22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98万元、项目支出1473.77万元),增加80.86万元,增幅3.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增加对了企业的补助。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支出570.96万元,较上年决算687.76万元,减少116.80万元,减幅16.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商品和服务支出52.48万元,较上年决算80.05万元,减少27.57万元,减幅34.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资本性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1.29万元,减少1.11万元,减幅86.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34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2388.79万元,增加1070.37万元,增幅44.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及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资金。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2379.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决算2298.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80.86万元,增幅3.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增加对了企业的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鄂财综〔2020〕9号及鄂财教发〔2020〕24号共下达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66万元,其中:鄂财综〔2020〕9号下达176万元,〔2020〕24号下达 190万元,上年结转285万元,支出359.81万元,结余291.19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为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841.9万元,支出667.89万元,结余174.01万元。较上年相比结余增加117.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体育健身器材的维护绩效目标实现上存在偏差,因为体育设施缺乏专业维护人员,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现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增加村级专业维护人员,建立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五)国有资金经营决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开支总额52.48万元。

其中:维修(护)费1.47万元,比上年0.11万元,增加1.36万元,增幅1236.36%;会议费0.74万元,比上年0.08万元,增加0.66万元,增幅825.00%;劳务费1.37万元,比上年0.10万元,增加1.27万元,增幅1270.00%;工会经费8.25万元,比上年6.15万元,增加2.10万元,增幅34.15%;福利费1万元,比上年0.57万元,增加0.43万元,增幅75.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和接待援随抗疫江西医疗队来随考察等项目,相关费用增加。

办公费3.06万元,比上年8.84万元,减少5.78元,减幅65.38%;印刷费0.42万元,比上年4.69万元,减少4.27元,减幅91.04%;水费0.11万元,比上年1.12万元,减少1.01元,减幅90.18%;电费0.29万元,比上年2.30万元,减少2.01元,减幅87.39%;邮电费1.85万元,比上年2.99万元,减少1.14元,减幅38.13%;物业管理费0万元,比上年0.56万元,减少0.56元,减幅100.00%;差旅费5.83万元,比上年9.62万元,减少3.79元,减幅39.40%;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比上年1.16万元,减少0.77元,减幅66.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比上年5.96万元,减少3.13元,减幅52.52%;其他交通费用24.82万元,比上年27.39万元,减少2.57元,减幅9.38%;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比上年1.88万元,减少1.88元,减幅1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比上年6.53万元,减少6.47元,减幅99.0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咨询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手续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取暖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租赁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培训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专用材料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被装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专用燃料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委托业务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类总额账面值为1436.0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376.23万元,累计折旧294.55万元,净值81.6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5.13元,累计折旧0.13元,净值5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类总额账面值为397.3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347.96元,累计折旧229.81元,净值118.1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5.13元,累计折旧0.13元,净值5元。

相比较,固定资产减少36.47万元,30.8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资产折旧摊销。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级“三公”经费决算9.37万元,较上年16.23万元,减少6.86万元,减幅42.27%。

其中:公务接待费2.28万元,比上年3.35万元,减少1.07元,减幅31.9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比上年12.88万元,减少5.79元,减幅44.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5.7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决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4)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5)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8)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9)指导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志书、地方史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并实行备案管理。指导市级各类部门志、专业志及专业年鉴编纂。

10)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11)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出版、电影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1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随州文化走出去。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内设办公室(地方志科)、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财务科、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广播电视与融媒体科、体育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行政编制26名,因党政机构改革划转事业编制3名(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名、地方志办1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21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

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文旅行业在阴霾中聚力生长,在压力下负重前行,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以实干笃定前行,用汗水谱写新篇,取得了一系列成效,现将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同频,在对标看齐中砥砺初心,党建目标取得新成果

(一)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突出“三实”:

一是在突出党组领导上使实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课题,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年党委会议研究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保密等相关议题18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思想政治工作2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交流7次,局领导讲党课11次,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图书班,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出实招。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计划》,细化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开展图书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持续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使班子成员、局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始终保持心在状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专题学习辅导,逐项查找差距不足,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党建帮带督导机制,明确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开展局属单位党建督导抽查3次,有力助推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在强化理论学习上用实功。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共组织19次集中学习,撰写学习体会及发言稿80余篇。干部在线、学法用法等学习参与率100%,合格率100%。

(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三用”:

一是在监督预防上用心。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进行节日廉政警示,对重点岗位人员和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全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2人次,增强了局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和廉洁自律的思想与行动自觉。

二是在严管厚爱上用力。推进基层纪检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市直机关延伸工作,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组织为期2天的文旅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选派4人次参加市直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按制度抓党建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46名党员干部下沉办公场所、社区参与疫情群防群控。吸收工作表现好且积极要求上进的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全年共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人,发展对象1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3人,晋升职级11人次。1人被评为随州市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随州市先进工作者。

 三是在方式方法上用脑。组织2次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全员观看反腐教育警示片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学习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开展领导讲廉政党课、集中廉政提醒谈话、开展“清廉家风、创廉洁家”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组织开展“忠诚廉洁、担当作为”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大力弘扬典型事迹,打造浓郁的党风廉政文化氛围。

二、目标同向,在疫情严重冲击中披荆斩棘,省定目标闪现新亮点

(一)省定目标取得突破

一是取得了文旅品牌创建的丰硕成果。旅游方面:田王寨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广水三潭景区通过省级4A级景区景观价值评审;广水桃园度假村景区、龙王坳生态谷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文化方面:随县积极开展第三批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成功纳入第二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名单。非遗方面:编钟制作技艺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遗目录;虎福瑞麻花制作技艺项目被列入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文物方面:市博物馆成功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实现晋级国家一级馆的夙愿;义地岗枣树林墓地考古发掘荣评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体育方面:新建全民健身中心5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由0.94平方米/人提升至1.9平方米/人,由全省倒数提升至全省第五。广播电视方面:抗疫工作受到省广播电视局党组通报表彰,随州市广播电视局被省局评为打击黑广播成绩突出单位。市场监管方面:市文化旅游执法支队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二是健全了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成立了随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拟定了《随州市文化旅游产业三年倍增工作计划(2021-2023)》,进一步明确我市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建立了政府主导、统筹各方的文旅产业发展组织架构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出台《随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配套实施《随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和《随州市“引客入随”奖励办法》,初步搭建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补齐了重大文旅项目招商和建设、文旅品牌创建、人才培养、地接旅游等方面的政策短板。

四是搭建了顶层立体的规划设计。编制了《随州市文旅名城建设规划》《随南片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启动编制《随州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力求为文旅名城做好顶层设计。

五是推动了一批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克服疫情影响,一批新景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原石部落已完成投资2.5亿元,神农部落完成投资1.8亿元,基本具备开园条件;投资7000多万元的西游记公园凌云渡玻璃桥、七彩滑道、萌宠动物园,西游记漂流极限运动体验园等提升项目都已完成;大洪山自在谷酒店、明月谷高端民宿等一批旅游要素配套项目初具雏形;市级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随县文体中心、广水文体场馆、市体育馆等一批亿元以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有序推进。

(二)市州特色目标全面完成

2020年曾随文化“四园多点一走廊”主题展示区建设作为我市特色目标予以考核,具体考核要求为:形成一套保障体系、实施一批保护展示工程、策划一批配套基础项目和建设一个重点文旅配套项目。我们通过“四抓”全面完成了市州特色目标,成为市州年度考核工作加分项:

一是抓机制完善。成立了编钟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曾随文化遗址走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编钟文化产业基地实施方案》,制定了“四园多点一走廊”建设推进方案,策划了总投资340亿元编钟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库;通过分解工作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会商协调、重点工作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是抓规划引领。完成新公布第八批国保单位《义地岗墓群保护规划》《庙台子遗址保护规划》及《擂鼓墩古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规划编制与省级评审;完成《义地岗枣树林墓地保护展示方案》和《叶家山遗址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设计;成功争取省政府、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启动《擂鼓墩保护规划(修编)》和《“曾随文化遗址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暨曾随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编制工作。通过构建完善规划体系,为编钟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做好顶层设计、打好基础。

三是抓项目带动。卓尔青铜古镇完成投资4.6亿元,编钟文化交流区文旅项目规划已完成,开挖1.7万平方米地下室并同步开建地上项目,第四季度新增完成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完成市博物馆新增馆藏的8640件(套)文物等级鉴定,启动市博物馆文化综合提升工程。叶家山遗址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争取省发改委预算内补助资金2000万元,已完成基础配套供水、供电和项目考古工程。总核算4500万元,先期到位1000万元专项资金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曾侯乙墓椁室修缮保护工程正式启动。争取800多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国保单位擂鼓墩二期田野文物安防,719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启动并完成广水千户冲、随县戴家仓屋、田王寨等重点古建筑的修缮保护。

四是抓研究和保护。成功完成随州市首部文物百科全书《随州文物志》、市博物馆首部专业期刊《汉东文博》的编辑和出版发行。顺利完成《随州市曾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起草和地方人大审议工作。启动湖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省首批文化遗址公园遴选申报和全市石窟寺、田野石刻文物专项调查登录工作,为随州历史文化保护与研究打下基础。

三、行动同步,在推动文旅名城的大潮中乘风破浪,职能目标展现新作为

一是文旅服务品质大幅提高。提升随州文旅品牌整体形象,通过打造一个城市形象宣传口号、一个城市品牌LOGO和吉祥物、一套城市旅游符号和标识系统、一套文创产品体系、一系列推广应用方案助推“历史名城 礼乐随州”城市品牌形象打造。提升景区运营、管理和营销水平,积极与江苏恐龙园和上海景域驴妈妈集团进行对接,力图引入专业咨询、运营团队,对景区实行联办、托管、营销外包等方式实行专业化运营,不断提升我市景区运营、管理和营销水平。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积极出台景区、餐饮、酒店、农家乐、民宿、旅行社软硬件标准体系,通过评比、挂牌、“红黑榜”等方式促进品质提升。提升智慧旅游水平,启动“一部手机游随州”系统,建设随州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实现“一机在手,游遍随州”。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2020年,新建280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基层“三馆一站”全覆盖;投资8.9亿元新建涵盖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在内的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投资8000万元新建随州市体育馆;新建全民健身中心50个;新建(改建)30座旅游厕所,三年完成100 多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通过强化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效弥补随州公共文化体系滞后的短板。

三是文艺精品创作亮点纷呈。疫情期间,宣传疫情防控的《邬波散咵》等音频、视频点击量达 25万余人次。先后创作抗疫原创作品200余件,2首歌曲、1个戏曲、3个美术作品、5个非遗作品入选全省文旅抗“疫”展播,刊发数量位列全省前列;疫情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我市两个专业院团新创作作品12部,大戏2部,小戏小品10个,其中,随州花鼓戏《天使阳光》入选第四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2件美术作品入选2020年度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5件作品参加全省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遗作品展、摄影展。

四是群众性文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克服疫情影响,坚持开展“送戏下乡、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全市专业院团送戏场次达262场。打造“天天有健身、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季季都精彩”的随州全民健身品牌,举办体育人员培训50场,组织全民健身活动34场,参与人次达到1万余人次。

五是非遗保护传承力度不断加大。编钟制作技艺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遗目录;虎福瑞麻花制作技艺项目被列入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亮花鼓和楚剧《站花墙》入围全省非遗传统表演艺术类优秀作品展演;申报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8项,随州市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名单24项;争取2020年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92万元;举办非遗、文创产品进景区展演展销活动5场次,观看演出人数2万多人次。

是文旅宣传营销不断创新。联合市总工会出台“各级工会组织可以使用工会会费为会员购买旅游年票”的政策,20万人畅游随州;邀请江西省援随医疗队和文旅界代表来随实地考察采风,签署多层次文旅合作协议3份;大力开展“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随州9家A级景区面向全国游客免费,大力提振随州文旅消费。在武汉、襄阳以及周边信阳、南阳开展落地营销,强化区域互动协作;持续利用中央电视台和抖音短视频、地铁、高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多渠道载体,开展城市旅游形象(“随心随愿随州城”)和精品线路营销;大力开展专业院团、文艺表演、非遗展演进景区活动,将我市丰富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

四、执行同力,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开拓创新,专项目标展示新形象

一是产业扶贫成效明显。突出景区带村,出台《随州市A级旅游景区带动精准脱贫加分办法》,千年银杏谷景区入选全国“景区带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淮河镇龙泉村、武胜关镇桃源村荣获湖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以景区发展带动周边贫困村发展,带动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突出能人带户,2019年裕国菇业雷于国获评国家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2020年心愿开心农场王天臣获评国家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熊永俊、刘三运、顾世国等3人获评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通过积极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带动作用,带动村民种植香菇、玫瑰、猕猴桃、茶叶等,增加贫困村民收入。突出精准宣传,开展“惠游湖北 畅游随州”活动,举办桃花节、牡丹节、兰花节、柿子节等,编排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大力推介贫困村乡村旅游资源。突出文化惠民,全市126个贫困村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文体广场)、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全覆盖。年均针对贫困镇、村公益性惠民演出达50余场次。推出扶贫题材戏曲、情景剧、小品等作品12个。突出项目带动,建立到村到户旅游项目平台,收集整理了26个贫困村乡村旅游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全市新改建旅游厕所227座,景区完成房屋搬迁及改造3000余户,新建或改造道路100余公里。

二是法治建设有效推进。地方性立法取得突破,草拟《曾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文本,并提交市人大完成三审,成为我省少数几个启动文物保护地方性立法的市州,为保护好曾随历史文化打下基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聘请了法律顾问,制定了重大事项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实施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出台规范性文件3份,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宣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制定了普法宣传年度计划和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组织法律法规学习5次,法治培训活动2次。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学法用法网站参学率100%,及格率100%。在局机关以宣传展板、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利用随州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学法、用法、宣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是文旅安全监管筑牢防线。成立随州市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了涉旅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全年相继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开展旅游交通运输、文旅企业疫情防控、地质灾害防治、暑期及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10余次,排查整改文旅安全隐患30余起,全市文旅系统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疫情感染事故发生。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29家存在淫秽色情、违反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站进行了鉴定,对3家存在违反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站进行了立案查处。全年销毁非法印制品、淫秽盗版音像制品、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4000余份。因执法成效显著,市文化旅游执法支队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开通广播电视监管平台,处理广播电视播出异态2起,挽回播出事故1起,拆除黑广播1起。随州市广播电视局被省局评为打击黑广播成绩突出单,局分管领导陈传义被省局评为打击黑广播成绩突出个人。

尽管我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仍然存在旅游核心竞争力不强、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竞技体育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在2021年工作中,我们将正视短板,坚定信心,实干担当,拼搏赶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定位和加快推进文旅名城建设的总要求,通过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暨办好一个品牌节会、召开一次产业大会、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推进一批景区提档升级、建成一批文旅示范项目、举办一系列文旅活动加快发展文旅产业,引导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收支情况

本级收入决算总额为34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2388.79万元,增加1070.37万元,增幅44.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及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资金。

本级支出决算总额为237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98万元、项目支出1695.62万元),较上年决算22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98万元、项目支出1473.77万元),增加80.86万元,增幅3.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增加对了企业的补助。

(二)目标实现

目标一: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村级文体广场100个,完成率100%,省定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工程全面完工。开展送戏下乡和戏曲进校园417场、698场,完成率分别达到139%、116%,观看人数达45万人次。全市各地围绕传统节日举办文化活动300余场次,乡土文化接续传承。市图书馆流动图书车新增6处服务站点,站点总数达到27处。广水市成功创建“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随县成功创建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立了我市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并召开首次联席推进会议,《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正式出版,发行3000册。今年新增1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和3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目标二:一批由我市排演的特色戏曲和群众舞蹈节目在第三届湖北省艺术节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文化作品展演中脱颖而出,随州花鼓戏《不忘初心》获第三届湖北省艺术节优秀剧目奖;群众舞蹈《楚韵》在全省舞蹈类展演优秀作品中榜上有名;多个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入围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展演;广场舞节目荣获全省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二等奖;戏曲《吴三保游春》获2018年全省校园戏曲展演评选优秀作品。在北京举办的《魅力中国城》文化旅游魅力榜发布会暨城市文化旅游论坛上,随州编钟乐舞获评年度魅力旅游演艺节目。完成《曾国金声》和楚剧《杨涟》的剧本创作,获2020年省级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大戏创作项目支持。聚焦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了12场“精准扶贫、文化惠民”专题演出。完成乡村文化人才中长期方案规划编制。

目标三:围绕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建设,为100处文体广场配发100套健身路径、50套农民体育工程器材。完成了19个省级新全民健身工程基础工作,建设了前进全民健身中心。围绕群众身边健身活动开展,推进办赛模式改革,首次将66项群体赛事活动实行政府向社会公开购买,并全部顺利举办;参加省级以上比赛46项次,完成率230%。承办了湖北省围棋公开赛、华中场地越野车赛、乡村马拉松等省级以上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围绕群众健身指导,组织1244名体育指导员公益培训,完成率191%,直接受益2万余人次。全市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已成立体育类社会组织22个,承办各类赛事活动达50多场次,“天天有健身、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季季都精彩”的随州全民健身品牌正在形成。二是竞技体育水平逐步提升。在省十五届运动会上,随州代表团获得金牌2枚、奖牌15枚,被授予精神文明代表团。投入30万元建设青少年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15家,为市级21所传统项目学校投入经费105万元,培育体育传统项目。完成了2020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随州火炬传递工作路线勘探工作。三是“体育+”产业发展优势逐步显现。全市规模以上体育企业达6家,体育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湖北智乐获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50万元,楚风羽毛球馆等8个项目获省级购买服务。体彩销售形势喜人,销售总额达到3.56亿元,增长率44.7%。

目标四:曾随文化遗址走廊纳入市委市政府文化传承发展战略,启动概念规划,推进了保护规划和工程方案设计工作。擂鼓墩片区驻军部队搬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曾国府酒店资产完成移交,市政府与空军预警学院框架协议正式签订。成功留守叶家山墓地、义地岗古墓群出土珍贵文物入库随州市博物馆收藏,实施《早期曾国》布展工程并对外开放。申报注册成立了随州市首家民办博物馆——随州市久洲艺术博物馆。启动义地岗古墓群枣树林墓地考古发掘和《随州文物志》、《随州东周墓发掘报告》编辑工作。有效推进随州市投资建设项目文物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高效完成了高铁小镇等大型民生工程项目的考古发掘勘探工作。擂鼓墩曾侯乙墓椁室保护修缮和擂鼓墩曾侯乙墓遗址监测项目被列为国家文物局2020年度重点保护项目,全市一批古遗址和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部门重视和支持。曾侯乙墓遗址片区游客中心内装和配套系统基本完成,东门照壁改建工程全面完工,5A景区创建正待国家考评验收。随州历史文化讲座课程进学校工程保持常态化。继续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程,建立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和市级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207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巡查员网络,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对32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实施不可移动文物分级分类保护管理,核定公布了随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并积极申报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全市境内1966处文物点摸排检查。

目标五: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进行在线申报、网上审核,办理结果免费邮寄给办事人,实现了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或不跑路。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02余项,服务中心窗口荣获流动红旗2次,窗口首席代表获得优秀服务标兵7次。切实做好农家书屋2018年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农家书屋《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4735册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1718册的配送。继续在“4·23世界读书日”、“9·28孔子诞辰日”等节点开展群众读书宣传活动,激发全民阅读热情。软件正版化使用全面推广,“剑网”打击盗版行动继续展开。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制作播放了系列电视专题节目,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市级建设任务。完成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市级验收,开展全市无线地面数字工程建设,部分地区市民可免费收看20个频道。超额完成农村免费电影放映任务,总场次达12922场,完成率127%。继续做好视听节目、电影播放监管工作,没有出现任何播出事故。

(三)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开展

1.评价方法

此次自评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各项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用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等方法,对我局收支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阅基础资料,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结果

2020年本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节能降耗成效明显;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根据财政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2020年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较及时地完成预算编制和报送工作;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综合预算要求,较全面地反映了本部门收支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工作重点难点,较为准确、科学、合理、规范地编制了部门预算。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5.7分,绩效等级为优。

3.评价情况

3.1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市财支预算编制方面,我局预算编制较完整。

3.2预算执行情况

执行进度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215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437.37万元,减少281.02万元,减幅11.5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09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286.78万元,减少191.41万元,减幅14.88%,减少的原因一是军运会火炬传递活动费用减少150万;二是公用经费预算压缩10%。三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850万元,减少50万元,减幅6.67%,减少的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导致体彩公益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级支出决算总额为2379.60万元,较本年预算2156.35万元,增加223.25万元,增幅10.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文化和旅游局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经费,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增加对了企业的补助。

廉洁行政:作中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2020年本级“三公”经费决算9.37万元,较上年16.23万元,减少6.86万元,减幅42.27%,其中:

公务接待费2.28万元,比上年3.35万元,减少1.07元,减幅31.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比上年12.88万元,减少5.79元,减幅44.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3.3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做到了账目清晰、账实相符,会计资料较规范、完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按照预算执行。

组织实施: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如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财务支出报销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资金管理:我局在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较为规范,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会计资料及支付依据完整。

运行效果:我局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并根据自身资产和财务管理需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日常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有序,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年度决算按照决算要求及时上报,完成质量较好。

2020年度本级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开支总额1199.94万元。

其中:印刷费42.33万元,比上年12.70万元,增加29.63万元,增幅233.26%;电费5.79万元,比上年5.08万元,增加0.71万元,增幅13.89%;邮电费12.51万元,比上年5.92万元,增加6.60万元,增幅111.52%;维修(护)费17.07万元,比上年16.60万元,增加0.48万元,增幅2.86%;会议费2.18万元,比上年1.72万元,增加0.46万元,增幅26.80%;专用材料费35.82万元,比上年7.28万元,增加28.55万元,增幅392.42%;福利费5.88万元,比上年0.57万元,增加5.31万元,增幅931.79%;其他交通费用41.26万元,比上年38.47万元,增加2.79万元,增幅7.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新增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活动实行“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项目和接待援随抗疫江西医疗队来随考察等项目,相关费用增加。

办公费22.77万元,比上年25.61万元,减少2.83元,减幅11.07%;咨询费363.38万元,比上年456.62万元,减少93.25元,减幅20.42%;水费0.31万元,比上年3.03万元,减少2.72元,减幅89.84%;物业管理费12.67万元,比上年31.06万元,减少18.39元,减幅59.21%;差旅费30.34万元,比上年39.54万元,减少9.20元,减幅23.26%;租赁费0.95万元,比上年10.77万元,减少9.82元,减幅91.18%;培训费0万元,比上年3万元,减少3元,减幅100%;公务接待费2.28万元,比上年3.34万元,减少1.06元,减幅31.92%;劳务费25.83万元,比上年120.51万元,减少94.68元,减幅78.57%;委托业务费240.99万元,比上年258.7万元,减少17.71元,减幅6.85%;工会经费10.24万元,比上年11.49万元,减少1.24元,减幅10.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万元,比上年12.88万元,减少5.79元,减幅44.98%;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比上年3.89万元,减少3.89元,减幅1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23万元,比上年408.25万元,减少88.02元,减幅21.5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四、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发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改进措施

1. 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

2. 硬化预算约束,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深入落实预算细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预控指标规模。

3. 加强绩效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培训等支出,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保有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留经费支出缺口。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尽量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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